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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997年,夏天。
晚上9点多钟,南方的天早已经黑透了。
一对年轻的大学生情侣,趁着夜色,在湖边谈情说爱,气氛旖旎。
远处湖边,晃晃悠悠地走来了三个人。
酒气浓烈,不知道喝了多少,他们路过这对小情侣身后的时候,小情侣不约而同地捂住了鼻子,停下了窃窃私语的声音。
三个人却没有离开,反而借着酒劲,蹲到了小情侣的边上,跟他们搭起话来。
三个人年纪都不大,说起话来流里流气,甚至还动手动脚。
他们语气轻浮地问这对情侣有没有结婚,知不知道光天化日之下,这么做有伤风化,还自称是什么风气纠察大队的,要把小情侣带去树林里“处理”。
这种一听就是酒话,小情侣没有当真,十分厌恶地站起身来,准备离开。可其中一个人却伸出手来,拉住了那个女生。
男友血气方刚,哪能让女朋友受这种委屈?
当场挥着拳头,跟他们打在一起。
可学生终究不是这些流氓的对手,加上三人喝了酒,没轻没重,很快,男生就头破血流地倒在了地上。
女生想要尖叫求救,却被捂住了嘴巴,拖进了湖边的小树林里。
三人本来不打算管倒在地上的男生,但是其中一人提议,说“当着这软蛋的面搞他女朋友更刺激,而且留他在外头可能报警”,于是他们拖着男生的腿,把他拖进了树林里。
就这样,当着男生的面,他们开始撕扯女孩的衣服……男生目眦欲裂,想要反抗,却被反复打倒在地上。
那天晚上,男生不知道到底受到了多少凌辱。
据后来的尸检报告显示,他身上光割裂伤就超过15处,其中3处伤口极深,身体各个部位都有被钝器殴打过的痕迹,双臂骨断折,手掌上有贯穿伤,后脑勺亦被重击,脑袋上开了一个大口子。
三人就这么一边折磨男生,一边在女生身上发泄着无耻的兽欲……天色,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