馄饨”…沿街的叫卖声此起彼伏,沸腾的杀意终于平静了下来,“来串糖葫芦”。阿娘,你看,我很乖,今天只吃了一串糖葫芦。不知怎么,今天的糖葫芦格外的酸涩。
我叫锦色,七岁以前我是我阿爹阿娘手中的娇娇儿,七岁我成了街头人人可欺的乞儿,我吃的第一颗糖葫芦是阿娘给我买的,我不是阿娘的女儿,十五岁岁,我才成了阿娘的女儿。八岁,师傅诱我入了门,我太饿了,一块肉饼骗了我进门,自此我变成了同门中的疯狗。
师父说我是杀人的利器,是傻子是痴儿,我听不懂,我只知道让自己强大,命运才能掌握在自己手中。年轻气盛的我以为可以保护所有的人。我找了阿娘三次,因为我吃了阿娘给我的三颗糖葫芦,我要完成她三个心愿。
未时,公主府,望着越来越熟悉的府门,我以为我来到了章府,可那三个烫金大字公主府刺痛了我的双眼。阿娘,这世道真是欺人如刍狗。l
元启三年。章府还是章府的时候,我十一岁,我成了有名的杀手,我接了阁内悬挂已久的任务,这个任务很奇怪,不是取人性命,而是找到章家明珠,保护三年。我接了,也想去看看那章府的富贵。我看到了阿娘,还是章明珠的阿娘。彼时明珠小姐及笄之年,待字闺中,与只是翰林的张家三子青梅竹马,只待张家三子三年孝期一过,便来提亲。章张两家更是通家之好。
“阿娘”,看到了笑容明媚的明珠小姐,我又变成了当年收到糖葫芦不知所措的小乞儿。
“是你?”,可能明珠小姐看到别人道谢只会喊阿娘的只有我了。“大胆”白蘅娇斥着,小姐就是这般良善的人,身边的丫鬟都是这般没大没小。“你过来”,小姐温柔的向我招了招手,我抿了抿嘴,低头看了看身上的衣服,暗自庆幸自己换了套干净衣服,机智如我。“小姐,这是新招的丫鬟,还没学规矩呢”管事嬷嬷急着想要拉住我,可我早已灵活的来到小姐身边。
我又找到了我遗失多年的太阳。
“无事,这丫头以后就在我身边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