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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走山客开始,化身绝世妖皇林轩黎芳小说结局

分水小胖子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大盛武朝,以武立国。隆盛三十年,天微凉。靖安府,临川县,紫雾山外域。大夜弥天,月明星稀。山川寂静。真人庙。淡淡紫色瘴气,于紫雾山深处,随风而起,掠过庙宇,越过乱石嶙峋,席卷山林,叶落翻飞,狂风呼啸。黄昏短暂,若白驹过隙,紫色瘴气起,顷刻间,整座紫雾山,便好似化为了无尽鬼蜮。《大盛民俗记》——大盛武朝,山川湖泊具存,物产饶富。然每至夜,山生瘴气,水现蜃景。兽遇无妨,若人夜留山间水畔,则身渐弱,终毒毙。夜黑不上山,上山恐难还,皆因恶山入夜,毒瘴害人。眼下,紫雾山这夺人性命的紫色山瘴,终究还是来了。少年和狗,身负重伤,躺在地上。林轩从昏迷之中醒来,脖子上紫青色勒痕犹在,狰狞恐怖。旁边一条黄色细犬,毛色黯淡,身形佝偻,尽显苍老。七窍渗出鲜血...

主角:林轩黎芳   更新:2025-02-19 02:35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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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林轩黎芳的其他类型小说《从走山客开始,化身绝世妖皇林轩黎芳小说结局》,由网络作家“分水小胖子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大盛武朝,以武立国。隆盛三十年,天微凉。靖安府,临川县,紫雾山外域。大夜弥天,月明星稀。山川寂静。真人庙。淡淡紫色瘴气,于紫雾山深处,随风而起,掠过庙宇,越过乱石嶙峋,席卷山林,叶落翻飞,狂风呼啸。黄昏短暂,若白驹过隙,紫色瘴气起,顷刻间,整座紫雾山,便好似化为了无尽鬼蜮。《大盛民俗记》——大盛武朝,山川湖泊具存,物产饶富。然每至夜,山生瘴气,水现蜃景。兽遇无妨,若人夜留山间水畔,则身渐弱,终毒毙。夜黑不上山,上山恐难还,皆因恶山入夜,毒瘴害人。眼下,紫雾山这夺人性命的紫色山瘴,终究还是来了。少年和狗,身负重伤,躺在地上。林轩从昏迷之中醒来,脖子上紫青色勒痕犹在,狰狞恐怖。旁边一条黄色细犬,毛色黯淡,身形佝偻,尽显苍老。七窍渗出鲜血...

《从走山客开始,化身绝世妖皇林轩黎芳小说结局》精彩片段


大盛武朝,以武立国。

隆盛三十年,天微凉。

靖安府,临川县,紫雾山外域。

大夜弥天,月明星稀。

山川寂静。

真人庙。

淡淡紫色瘴气,于紫雾山深处,随风而起,掠过庙宇,越过乱石嶙峋,席卷山林,叶落翻飞,狂风呼啸。

黄昏短暂,若白驹过隙,紫色瘴气起,顷刻间,整座紫雾山,便好似化为了无尽鬼蜮。

《大盛民俗记》——

大盛武朝,山川湖泊具存,物产饶富。然每至夜,山生瘴气,水现蜃景。兽遇无妨,若人夜留山间水畔,则身渐弱,终毒毙。

夜黑不上山,上山恐难还,皆因恶山入夜,毒瘴害人。

眼下,紫雾山这夺人性命的紫色山瘴,终究还是来了。

少年和狗,身负重伤,躺在地上。

林轩从昏迷之中醒来,脖子上紫青色勒痕犹在,狰狞恐怖。

旁边一条黄色细犬,毛色黯淡,身形佝偻,尽显苍老。

七窍渗出鲜血,奄奄一息,腹部微微起伏,已在弥留之际。

“咳咳!赵荀老儿,焉敢如此欺我?”

林轩扯下悬挂在脖子上的麻绳,一把扔在地上,眼中怒火,如有实质。

动了肝火,呼吸不畅,不由咳嗽连连。

两世记忆,若狂潮一般涌来,融合为一。

前世宿慧觉醒,蓝星护林员林轩,异世猎户之子林轩,不分彼此。

前世林轩,不喜和人交涉,厌倦城市,看透人心,毕业后,当了一个护林员,每日奔走于大川之中,倒也快活。

一日,林轩在深山幽洞之中,寻到了一面幡旗。

那幡旗,杆长数丈,幡面非锦非帛,材质奇异,似雾似幻,隐有流光溢彩,神异非凡。

林轩忍不住触摸。

而后,天崩地裂,地龙翻身。

灵识蒙尘,再度觉醒,已是二世之身。

“我是临川县黎村人,父亲乃是猎户,因入山,伤了腿,便希望昔日师弟赵荀带我入山,熟悉走山,日后好撑起这个家。”

“却不曾想……我们竟寻到了一株年份有二十年的棒槌,已长出两片参叶。”

“但临近黄昏,大夜将至,这个世界,山川湖泊,一旦到了晚上,山有山瘴,水有蜃气,对人有大害。若是将时间耽搁在挖棒槌上,只怕难以在夜晚之前,走出紫雾山。”

“挖掘棒槌,需细致入微,断了参须,便破了品相,水磨功夫,耗时耗力。只能绑上红绳,做好标记,明日白日再入山取之。”

“可没想到,世界上两种东西,不能直视,一个是太阳,另外一个……”

林轩幽幽叹息,喃喃说道:

“另外一个,是人心。”

所谓的“棒槌”,是民间对野山参的俗语。

这个世界的野山参,功效比前世还要厉害,十年年份,会长出一片参叶,二十年年份,则有两片。

如林轩遇到的那一株,若是去县里早市叫卖,少不得七八两银子。

巨款!

足够一户人家,吃上数年而不空。

当时的林轩,心中自然喜不自胜。

林轩走在前面,赵荀和他儿子走在后面。

谁曾想——

赵荀父子,突然暴起,偷袭林轩,在真人庙外,用麻绳将林轩勒死。

林轩入山,带了一条十年老猎犬。

见小主人有难,暴起反抗。

结果被二人打狗腿,一棍子砸在脑门上,哀嚎一声,惨叫倒地。

为何下黑手?

七八两银子的巨款,若是让林轩活着,还需分润,剩几两银子?

雪花银白,却能黑了人心。

“对了……老黄……”

林轩回过神来,四下看去。

看到了身边吊着半口气的老黄。

“老黄!”

林轩将老黄狗头抱起。

老黄的头颅,耷拉在林轩怀中,似乎听到了召唤,吃力睁开眼睛。

林轩牙关咬紧,眼睛一红。

老黄,尚未睁眼,就在林家,如今有十载春秋。

算是一条老狗。

犬行猎野,奋擒狡兔,勇斗恶狼,巧捕锦鸡。

老狗,老狗,功勋卓著,一身伤病一身荣耀。

憋宝,采药,猎户等,靠山过活者,皆为走山客。

对于走山客来说,猎犬可不是畜牲,而是家人。

“呜呜……”

老黄似乎被这股悲伤的气息所感染,吐出带着血丝的舌头,轻轻舔了舔林轩的手心。

似在安慰。

老黄,太老了。

加上被赵荀父子下了死手。

挺到现在,算是争气了。

林轩强忍着难过,抬起头。

破败的真人庙,肉眼可见,紫色瘴气渐渐浓郁,一步步向着庙中探来。

如同阎王爷的生死簿,唤人前来报道。

“入夜了,咱走不了咯。”

“黄泉路上,也算有个伴,下辈子,还给我当狗吧。”

林轩死而复生,身子骨还未恢复,勉强起身都艰难。

更何况,一旦入夜,这山瘴铺天盖地,笼罩整个紫雾山。

他,怎么逃?

“听闻这个世界,有武道强者,境界高深,开山断河,缘灭生死,神游太虚,近乎仙人。但对于山瘴蜃气,也畏惧三分。”

“哪怕是县里的武者老爷,夜里也不敢在山上多逗留一刻钟……”

“前路是死,后路也是死,可恨,没有手刃赵荀父子那两个畜牲!”

林轩吐出一口浊气,心有不甘。

第二世,刚刚觉醒,便结束了?

此事,着实,荒唐!

瘴气升腾,顷刻间遍布真人庙。

如食腐的秃鹰一般,贪食人之血肉。

“噗!”

林轩喉头一甜,吐出暗紫色的毒血。

浑身更是火辣辣的疼痛,皮肤泛起了紫色,宛若千万柄利刃正在切割。

疼!

钻心的疼!

皮肤渐渐溃烂,露出了骨头。

瘴气,步步蚕食,杀人于无形,让人一点点靠近死亡。

这个过程,自然是极为痛苦。

靠山吃山者,终归于大山。

“娘嘞……去你妈的……瘴气!”

林轩意识渐渐模糊,嘴角流淌鲜血,骂骂咧咧,道出一句国粹。

就在此刻。

异变陡生!

轰!

林轩识海之中,轰然作响。

他“看见”。

一柄长幡,劈开混沌,日月星辰之光,骤然黯淡!

而后无数异象,于林轩识海之中,不断演化。

一尊风华绝代的女妖,人首蛇身,周身大道气运环绕,背后金轮浮现,一日七十变,异象频生,道韵响彻天地间。

蛇身女妖,眼神孤傲绝冷,睥睨三界众生,统御山海。

“女娲!女娲娘娘!”

林轩心头一震。

人首蛇身,一日七十变,岂不是传说之中,人族圣母的女娲娘娘!

但见,女娲娘娘手持招妖幡,立于云端。

刹那间,天地失色,日月无光,风云为之涌动。

端坐九龙辇,周身瑞彩千条,神圣威严不可直视。

招妖幡猎猎作响,似有混沌之气缠绕,透着无尽的神秘与恐怖。

无数大妖从四面八方赶来。

鲲鹏展巨翅,遮天蔽日;

真龙吟九霄,声震苍穹;

凤凰舞烈火,璀璨夺目。

诸般大妖皆神色恭敬,齐齐跪地,高呼:

“叩见妖祖!”

其声如洪钟,响彻天地,山川战栗,江河倒流。

群妖气息磅礴,令这片天地都陷入了一种极度压抑的氛围之中。

女娲娘娘微微颔首,目光深邃如海,

仿佛能洞悉世间一切奥秘。

眼神穿越时空长河,探寻因果,推演万道,好似……

好似在与林轩对视。

林轩意识凝固,惊得一片空白,震惊于女娲大神那蕴含宇宙万物的美眸。

“大道五十,天衍四九,遁去其一。”

“有道子如你,便有一线生机,吾等道友,吾道不孤,以期相见!”

女娲抬手一指,天地风云,顷刻消散。

这一刻,时空仿佛凝固,唯女娲之威,震古烁今。

万妖朝拜之景,恢宏至极,夺人心魄。

轰!

天地景色轰然碎裂。

逐渐凝聚一段鎏金大字——

“幡动妖集,天地惊惶!”

“执招妖幡者,为当世妖皇!”

林轩识海,再无异象。

唯有一杆奇异幡旗,猎猎作响,宝珠璀璨,光芒四射,道韵鸣颤。

此幡,名为——

招妖幡!


一条告示,引起了林轩的注意。

在告示旁边,还有这名为侯三通的画像。

但画师水准,实在难言,画得过于抽象,想象大于写实。

“这谁认识……赏钱虽可观,但我赚不到这份钱……”

“县里的衙役,都是有武艺在身的,此人连杀三衙役,想来武道不俗。”

林轩扫了一眼,看了热闹,但心头却冷静得很。

提着东西,离开了临川县。

……

虽提着重物。

但林轩眼下的肉身,可非常人能比,健步如飞,不多时,便返回了黎村。

“奇怪,今日这村里,咋这么安静?”

林轩皱起眉头。

一直到临近林家那土房,却看到里里外外,围满了人。

“哎呦!大家伙来评评理哦!林家……吃干抹净就不认账咯!”

“我家闺女,这可怎么活啊……”

林轩还未走近,便听到有人声音凄厉,哭天抢地,叫骂声不绝于耳……

“是李玉兰!村长夫人,也是黎芳的母亲!”

林轩听到这破铜锣一般的嗓子,心头不由一紧。

黎村人本就不多。

林轩如何认不得这泼妇的声音?

要知道。

林轩前世宿慧尚未觉醒之时,对村中黎芳,可谓是舔到了极致。

自家父亲打了什么山货,也要时不时,送去给黎芳尝尝。

拜黎家门多了,对黎芳那个尖酸刻薄的母亲声音,林轩岂能不认得?

林铮拄着拐杖,面对黎芳之母李玉兰的撒泼,紧蹙眉头,咬紧牙关,连连叹息。

林铮乃是铁骨铮铮的汉子,又是多年刀口舔血的走山客。

若是真刀真枪,他倒是不怕。

可偏偏遇到李玉兰这种泼妇。

剪不断,理还乱。

林铮一时语塞。

“村长夫人,话不能这么说……”

“我们林家,本欲开开心心,娶黎芳姐过门。”

“为此,我父还去借了羊羔利……结果呢?”

“不是你们临时加彩礼,这才一拖再拖了么?”

林月虽是个大姑娘,但面对这种情况,也知晓自家父亲不是对手,当下壮了壮胆气,上前据理力争:

“眼下我二哥,志不在成家。”

“寻你家要回之前彩礼十两银子,你们家不给,也不退婚。”

“这便也罢了……”

“可现在,明明是你们家不愿意将女儿下嫁给我二哥,我二哥已经绝了心思,你们……看我二哥有了赚钱的能耐,又偏偏欺压上门,强逼我们娶你家闺女,彩礼还要再加十两……”

“这……”

林月越说越气,胸膛起伏,嘴唇都开始有些哆嗦,良久,长叹一声道:

“没有这般规矩啊!”

林月此言一出。

围观村民也是不少人露出赞同之色。

林轩站在最外围。

外围的几个村民,距离李玉兰和黎村长较远,胆子壮一些,压低声音议论。

“哎,黎村长这一步,确实不地道啊,临时变卦,强压不嫁……眼下看林二郎有了能耐,又打算来打秋风……”

“我听说啊,黎家本来打算昧下十两彩礼,此事闭口不谈。可偏偏……林铮两次上李乡绅家,卖了数十两山货……后来,李乡绅家家奴马夫梁成,被林铮教训了一顿,怀恨在心,故意流出消息……”

“原来如此,我也听说了,林家二郎,现在走山,可厉害着呢……十里八街的老猎户,眼下寒冬,收获甚微,偏偏二郎能次次满载……”

“林家,这般确实受辱了……不过,你我也不要多嚼舌头……若是触怒了黎村长,只怕不日收秋税,有咱们好果子吃哦……”

……

林轩眼下武艺有成,肉身大进。

这些人虽压低了嗓音,但却清晰落在了林轩的耳中。

明白事情始末,林轩的脸色,也开始变得铁青。


哪里会在乎恶不恶心?

恶心——

不过是人类某种毫无意义的情感罢了。

更为夸张的是……

老金或许是因为刚刚提升到二阶的缘故,需要补充大量的能量。

直接低头,开始吞噬土匪的尸体。

老黄之前是猎犬,倒也没这个习惯。

可看到老金动作,林轩也没有制止。

毅然决然,加入到祭奠五脏庙的队伍之中。

尤其是土匪之中,习了武道之人,它们更为喜欢。

其血肉精华,对其有大补。

这也造成了……

场面极其炸裂。

不断冲刷着李家三人的世界观。

李乡绅还算接受能力较强的,吐了一会儿,擦了擦嘴角,强忍着恶心和惊恐,“噗通”一声,跪在林轩面前:

“这位……大王……上仙……多谢救我李家……多谢……”

李乡绅不断磕头。

一只半人半妖的怪物,还能口吐人言。

也难得李乡绅能这么快接受。

林轩默默看着李乡绅。

此刻,他的嘴,已经变成了类似金雕的喙,鼻孔也在喙上。

但闻香识途的天赋神通,依旧能够使用。

林轩踹了一脚梁成,冷哼一声道:

“装死?”

梁成一个哆嗦,强忍着惊恐,整个人蜷缩在地上,双手呈“拜佛印”,举过后脑,颤抖喊道:

“别杀我……别杀我……”

林轩复而看向李乡绅,开口道:

“这人,你如何处置?”

李乡绅一怔,而后眯起眼睛,从地上捡起一柄朴刀,一咬牙。

挥刀!

“噗嗤!”

“啊!”

梁成惨叫。

但李乡绅并无武艺傍身。

一刀砍在肩膀上,梁成虽然凄惨,却并未身死。

“噗嗤!”

“噗嗤!”

又是数刀落下。

梁成这才断了气。

杀人,李乡绅无这般胆气。

但他知道……

只有他杀了梁成,见了血,犯了命案官司。

才能让林轩信任。

毕竟,梁成是他杀的,若是李乡绅在官府面前,背后捅林轩一刀。

那他自己,也难逃背负人命的下场。

“官府来人,若是问起来,你如何回答?”

林轩在这个时候,对李乡绅问道。

刚刚杀人,李乡绅显然激动未消,喘着粗气解释道:

“小老儿也不知啊……一名云游四方的武者老爷,眼看我李家遭此劫难,愤然出手。”

“但还未等小老儿道谢,那武者,便销声匿迹了,踪迹全无了……”

林轩点了点头。

不得不说,李乡绅,极为聪明。

他心中揣摩林轩的想法,猜出林轩并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。

故此,将这些土匪身死,推到了“云游武者”身上。

大盛严苛,宗门林立。

曾经大盛马踏江湖,覆灭了不少宗门。

故此,有不少武者褪去了宗门枷锁,云游四方,成了类似于“散修”的存在。

这些武者,通常嫉恶如仇,但又不喜和官府打交道。

此番言论,虽谈不上缜密,滴水不漏,但也算是情理之中。

“聪明,我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。”

林轩赞了一句,而后眯着眼睛问道:

“听闻你在附近村子收山货,在临川县有门路?”

李乡绅不明白林轩问这话的意思,但依旧点了点头,忙道:

“小人在城中有间铺子,售卖山货,生意倒是不错。”

“不过,城中赋税颇为繁重,托了些门路,寻得县衙典史庇护。”

李乡绅倒是机敏,明白自己的小命,还在林轩手中拽着,知无不言,言无不尽。

典史……

林轩有些恍然。

要知道,临川县之中,年轻捕快,修为一品,部分资深捕快,修为可达二品。

至于捕头,修为起码有三品。

至于典史,名义上是文职外官,有些地方是考取功名的儒生担任,但也有地方,则是捕头提拔上来。


李乡绅虽继承家业。

但在其手上,发扬光大,自有几分城府和手段。

这梁成,虽是他李府自己人。

但下人,终究是下人。

平日里可当个人来使。

本质上……

却是一个物件儿。

若是为了一个物件儿,恶了财神爷,这就不值当了。

李乡绅一眼便看出了林铮没有消气,冷哼一声道:

“来人,梁成怠慢我贵客,平日里,又是多嘴多舌,我数次忍让。”

“眼下他却是奴大欺主,以下犯上……拖下去,给我狠狠地打!”

“抽上三十鞭,给他长长记性!”

三十鞭?

梁成吓得面色煞白,双腿一软,直接跪在地上,身子不断哆嗦。

这天气儿,摔一跤都能疼半宿。

李府的马鞭,又是老牛皮特制,一层层编制,外表粗糙。

一鞭子下去,连皮带肉,生剐下来一块,深可见骨。

三十鞭子……即便是他能挺下来,也半条命没了!

“林叔……哦不,林爷……”

“老爷,老爷,饶了我,下次我不敢了……”

梁成磕头,砰砰作响,额头都是血。

但林铮不言语。

两个下人,将梁成拖走,声音越来越远。

“林兄,可还满意?”

李乡绅笑着问林铮。

“嗯,李老爷果然赏罚分明,林某佩服。”

“林某年岁大了,如此小人倒也不放心上,只不过,我那不成器的儿子……”

“年轻气盛,若是心里不痛快,难免走山之时,出工不出力。”

林铮也面露惭愧之色。

“明白,明白。”

“人无钢骨,安身不牢。有能耐的人,自然也有心气儿,贤侄又如此年轻,气盛算什么?我年轻之时,比他可差多了!”

李乡绅看林铮给了一个台阶,急忙托了一手:

“这孩子,我心里欢喜,得空了,让他来李府坐坐。”

“你我兄弟相称,他唤我一声叔叔不过分,也让我照拂一二,尽一尽叔叔的本分。”

林铮满口笑道:

“好好好,一定!”

账房送来二十一两白银。

林铮收下。

李乡绅一路送到门口。

二人兄友弟恭,相见恨晚。

离别之际。

李乡绅害怕林铮携带如此多财物,怕被人劫道。

还让两个下人,持了武器,护送林铮离开。

林铮上了牛车,与之李乡绅行礼道别。

二人身影拉开数百米,渐渐消失在对方视线中。

二人那上扬的嘴角,都放了下来。

李乡绅长嘘一口气,喃喃道:

“但愿,那小子,真有能耐吧。”

林铮则是自顾自抽着旱烟,心里盘算:

“老都老了,又害了腿,本不想和小人计较,但这厮前些日子,竟还讥讽过我儿,此事若是忍了,我还算什么父亲?”

“也好,敲打李乡绅一下,立一立威风。”

林铮吐出烟圈,想到儿子,又有几分得意:

“这兔崽子,志向远大,想成武者。”

“咱老林,也和武者老爷打过交道,欲修武道,需心头先养三分恶气,再修七分侠气。”

“做老子的,总要教教他,万万不能太心慈手软了。”

林铮坐在牛车上,摇头晃脑,怡然自得。

出门一趟,赚了二十一两白银。

说出去,只怕别人要冒出红眼病咯!

林铮当了这么多年猎户,猎的山兽,自然也不少。

但这寻棒槌憋宝的能耐,却不如林轩。

一趟赚这么多银子。

饶是林铮,也感觉有些恍然如梦之感。

……

这一切。

林轩自然不晓得。

此刻的林轩,还在山中狩猎。

入夜。

紫雾山的猎户,纷纷下山。

而林轩和老黄,则是精神抖擞。

入夜瘴气。

因人而异。

他人之砒霜,林轩之蜜饯。

“汪汪!”

老黄突然抬起头,对着林轩压低声音吠了两声。

“有猪宝?”

林轩明白了老黄的意思,心中一动。

急忙施展出“闻香识途”的神通。

丝丝缕缕的气味,跃入口鼻。

林轩立即定位到了紫雾山核心地区,一只狂暴,强壮,浑身骚味的野猪,正在横冲直撞。

那野猪显得极为暴躁,所过之处,牛嚼牡丹,大片大片糟蹋和破坏。

野猪虽然是杂食,什么都吃。

但山中入冬之后,食物逐渐减少。

枝叶和树皮,浆果和坚果,菌子之流,虽还能找到。

但营养成分太低。

这头野猪腹中饥饿难耐,正在向紫雾山外围进发,若是在外围,还寻不到食物,少不得要下山去霍霍百姓。

“好一头跑山猪!足有六百斤了,堪称是……野猪王!”

“体内有猪宝的气息,俨然是成了气候。”

“成了武者,也该和这等猛兽碰一碰了!”

林轩眼神灼灼,财帛动人心。

这等机会,林轩自然不会放过!

山兽,可分野兽和猛兽之流。

事出反常,比寻常物种强大,便是猛兽。

诸如老黄,远非寻常猎犬可比,便是猛兽之列。

而紫雾山有野猪出没,横竖也就是两百斤到四百斤之间。

这头野猪,却足足有六百斤,超出物种极限,便是猛兽。

“走!”

一人一狗,这些天配合默契。

猫着身体,借着气味,靠近那头巨大野猪。

二人穿过紫雾山外围,逐渐接近核心地区。

核心地区,也就意味着危机四伏。

古木参天,幽林蔽日。

怪石嶙峋,溪涧潺潺。

一阵窸窣之声,只见一只体重逾六百斤的野猪王赫然现身。

此猪皮糙肉厚,宛若坚甲,獠牙修长,寒光闪烁,尽显凶残之相。

其双目赤红,散发着狂暴之气。

此刻,它正埋头于地,大肆啃食着根茎。

那粗壮的脖颈奋力扭动,獠牙翻搅着泥土,粗壮的四肢踩踏之处,草叶纷飞,大地微颤,仿若这山林都在其狂暴之下瑟瑟发抖。

“咻!”

林轩弯弓搭箭,对准野猪,便是一箭。

借着夜色,这一箭,悄无声息,一声闷响,射中野猪王鼻子上。

“嗷嗷!”

那野猪王吃痛,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。

走山客有言,一猪二熊三老虎。

山中野猪,性情暴躁,攻击性强,并且时不时会下山进入人族生活区,对人展开攻击,其凶猛程度,比熊和虎还要猛几分。

同时,野猪为了给身体止痒,防止寄生虫。

喜欢蹭树皮,树脂落在身上,干燥之后,会形成天然的“铠甲”。

除了蹭树皮之外,还喜欢在泥浆里面打滚,久而久之,越是活得久,体型大的野猪,防御力更为惊人。

林轩抬手一箭,攻击野猪王口鼻,算是要害,最为脆弱的地方!

“呼呼!”

一股腥臭的风声刮来。

野猪王嗅觉和听觉,极为灵敏,立即察觉到林轩的位置。

此刻林轩正爬到一棵树上,居高临下,对野猪王放冷箭。

野猪怒不可遏,直接冲向林轩!

“咻!”

“咻!”

“咻!”

……

林轩心中竭力保持冷静。

一连三箭!

但野猪王在奔跑之时,速度太快,极难命中。

两箭击在背部,箭矢直接被弹飞。

一箭命中嘴部,造成伤害有限。

转眼间,那野猪王已冲到树下!

“嗷嗷!”

“轰!”

一阵惊天之声传来。

大碗粗细的树桩,承受不住,吱呀作响。

中间开裂,林轩只觉得周遭风声不断呼啸,身子不断下探……


老黄留在了家里。

林轩独自一人上路。

背着包裹。

除了山货之外。

还有妹妹林月给自己准备的干粮。

所谓的干粮,主要是窝头和炒熟的糙米。

用牙硬磕,味道宛若吃土。

灌下一口井水,肚子顷刻壮大,立即饱腹。

若是条件好一些的,倒是可以准备一些肉干。

不过,家中很久没有食过肉味了。

昨日林轩所打的野味,一日之期,也变不成肉干。

晨色蒙蒙。

路上有白雾。

林轩离开家,便将包裹之中的物件,收入到招妖幡幡面上。

随便取了一些杂草,填充包裹。

走在官道上。

大盛赋税,太过严苛。

不少被逼走投无路之人,落了草,当了寇。

官道连通临川县,乃是商业要地。

穷红眼的疯子,哪里有理智可言?

若是挨了劫,遭了抢,荒郊野岭,你便只能哑巴吃黄连。

林轩背着鼓鼓囊囊的包裹,大步前行。

又是一晚上食气神通。

虽比不得第一次神异,但依旧是造化极大。

林轩健步如飞,身轻如燕,浑然不觉疲惫。

“吁!”

“让开!”

“驾驾驾!”

疾驰之声传来。

林轩感觉背后劲风呼啸,心头一紧,急忙侧身让开。

一辆马车,车上车夫,策马扬鞭,从林轩身边经过,轻蔑一笑:

“这不是林家二郎么?家里揭不开锅?”

“这是……打算将过冬的衣裳都当了?听闻你有个妹妹,生得貌美如花,可带到我们老爷家看看。”

“若是老爷长眼,瞧上了你妹妹,啧啧啧,你就可软饭硬吃咯……”

车夫那声音,极为刺耳,饶是马车窜出数米,声音依旧如破锣一般。

“梁成,慎言!”

马车内传来一句苍老而又严厉的呵斥声。

那车夫梁成面色微变,急忙低下头,歉意道:

“小人的错,叨扰老爷清净了。”

见马车内的老爷,没有再说什么,梁成不由暗暗松了一口气。

梁成回过头,看到林轩面色平静,双目冷冷看着他。

不由打了一个寒颤,急忙缩起头:

“这小子……眼神怎么好似杀过人的军爷一般?”

“游手好闲的懒汉,还转了性子,打算入城?”

梁成疑惑喃喃,而后又嗤笑:

“定是家里实在过活不了咯,民户,终究是民户。”

“还是老爷这等乡绅好啊,有田便有粮,乱世心不慌……该!谁让你之前,仗着你爹能打猎就混日子。”

这些话,梁成压低了声音,唯有自己听得见。

一骑绝尘,马车消失无踪。

……

“李乡绅么?”

林轩看着马车车辕和侧板刻的“李家”二字,心中暗道。

李家,仗着祖上荫庇,立下战功,封了百亩良田,算是黎村大户,也就是地主。

到了李乡绅这一代,此人八面玲珑,心思活络,兼并了不少农户的良田,势力更胜。

林轩之父林铮,也不是每次打了山货,便往返县城售卖。

也时不时会送上李家,价格倒也算公道。

不过,李乡绅治家有方,治下却略显不足。

李家不少仆人,在黎村都高人一等,走路鼻孔朝天。

比如这车夫梁成,便是不折不扣的仗势小人。

之前的林轩,游手好闲,好吃懒做,但为人不恶。

偏偏被父亲,保护太好,遭小人嫉妒。

梁成看林家顶梁柱林铮倒了,也无因果,就想嘲讽林轩一顿,图个暗爽。

“都是下等人,偏偏还存在鄙视链,可笑,可悲,亦可恨。”

林轩面容平静,标枪一般笔直的身躯,脚步依旧坚定,在官道上赶路。

不以物喜不以己悲。

如赵荀那种恶人,林轩自然难压怒火,杀之后快。

而梁成这般小人,虽如苍蝇一般恶心,但现在的林轩,目标明确,不会放精力在这种蛆虫一般的人身上。

待林轩谋划成功——

如此蛇虫鼠蚁,一脚碾死,自己都不会察觉。

“倒是那李乡绅,是个人物。”

林轩更为在意,反而是坐在马车里的李乡绅。

……

临川县。

北门。

林轩一甩衣袖,露水洒落,去了一丝寒意。

灰色城墙高耸,斑驳陈旧,仿若岁月之痕。

守卫持枪披甲,趾高气昂,目空一切。

木栅栏横陈,阻断通途。

城门口,形形色色之行人皆至此,有贩夫走卒,有穷苦书生,亦有行脚商人……

但在面对那不可一世的军爷守卫,皆赔笑弯腰,阿谀谄媚。

或点头哈腰,满脸堆笑;或卑躬屈膝,诚惶诚恐。

守卫则是神色骄横,稍有不满便怒目而视,行人则噤若寒蝉,大气不敢出。

不多时,便轮到林轩。

林轩上前,取出“路引”,上面记录着林轩姓名、籍贯、生辰等信息。

在大盛武朝,丢了路引,极有可能被视为“流民”,亦或者“土匪”之流,解释不清,那就只有丢了性命一条路。

“近日世道,乱得很,刁民特别多,不少刁民落草为寇,啸聚山林,滋扰百姓。”

“县衙为民请命,练兵剿匪,求一方太平,故此,入城税缴一百文。”

一名瘦高衙役,面前摆放着一张四方桌,看起来识得些字,看了一眼林轩的路引,敲了敲桌子,对林轩说道。

入城有税,时期不同,地方不同,各有差异。

一般来说,太平盛世,安稳地区,自不用入城收税。

但临川县,乃是边陲小县,山高皇帝远,管理者巧立名目,苛捐杂税繁多。

这些规矩,昨日林铮已经和林轩细细交代过。

“省得,省得。”

林轩取了林铮给他准备的一百文钱,缴了入城税。

士农工商者,入城皆要缴税,更不用说林轩这等民户。

倒是考取了功名的书生还有武者,可免去入城税。

那衙役倒也没多言,取了一张加盖县衙印章的“入城税票”,递给了林轩。

林轩顺着记忆,来到了县里坊市。

一入坊市,一股子烟火气扑面而来。

渔夫,农户,挑山工,马商,茶农……

人潮如织,熙熙攘攘。

货摊罗列,琳琅满目,山货野货,蔬果酒肉,应有尽有。

叫卖声此起彼伏,不绝于耳。

“炊饼,炊饼,香喷喷的武大郎烧饼!”

“皮薄馅大的热包子,一口咬下去,满嘴流油,香得嘞!”

“豆腐西施的豆腐哦,滑溜溜,白嫩嫩,来吃豆腐哦!”

……

喧嚣尘上,市井图卷。

“真特娘热闹啊!”

林轩笑骂一声。

林轩寻到了坊市之中,专门售卖山货的“野栏”,寻了个地儿蹲下来。

包裹中的杂草已经被各种野货替代,直接摊开,破布垫地,便是个摊位。

又抓了一块破碎青砖,当个“板凳”。

“猪宝,是猪宝!今儿真是奇了,野栏竟来了猪宝。”

“家猪还是野猪?”

“废话,正宗跑山猪,实打实的猛兽,结出了猪砂宝!就是那小子,民村的马三,听说是走山,遇到一只重伤的跑山猪,杀了,掏内脏之时,发现了有猪宝!”

“羡慕啊!马三年少,借此猪宝,卖个二十两银子不过分吧?二十两银子,足以让县内门派的武者老爷摸骨,若是适合练武,那便能成人上人的武者老爷!”

“二十两银子摸骨一次……啧啧,武者根骨,哪里这般容易?依我看,还不如拿了钱,回家盖房子,娶媳妇,生大胖小子……”

……

林轩刚一屁股坐在青砖板凳上,立即听到了“野栏”的走山客惊呼之声。

顺着声音,林轩看到对面有一个皮肤古铜,面相憨厚,身材敦实的少年,面前摊上,摆放着一颗奇物。

圆润如珠,色泽微红,纹理奇异,仿若天赐神物。

林轩眉头一动,心头浮现林铮的教诲:

“这便是猪宝?这个世界,猪宝乃是大药,可分家猪之宝和野猪之宝。家猪猪宝,对寻常人可补身子,但对武者无益。”

“而野猪猪宝,则能补武者气血,助武者修行,又分猪砂宝和猪黄宝,黄宝更佳……”

那名唤马三的少年郎走山客,得了虽是猪砂宝,但也算是福缘深厚。

林轩鼻子一动,丝丝缕缕的气息,顿时从四面八方而来。

猪宝,略带腥味,但蕴含一股药香之气。

“记住了!”

林轩眸子一闪。

这马三运气虽好,但林轩不羡慕。

他,所图更大!


所谓的村长,在李乡绅面前,还真不算什么。

李乡绅在衙门之中,也有关系。

若触了李乡绅霉头,弹指之间,便可罢黜一村之长。

“武者老爷,连李乡绅都要这般奉承?”

众人心里,不由浮现一个古怪的念头。

纵然知晓武者老爷珍贵。

但乡下人家,贫寒贱薄,哪里知晓武者的真正含义。

但李乡绅这些年,兼并数个村子土地,早已有了威名。

正是这般霸道的地主,却甘愿在林轩面前矮上一头。

亲眼所见,这对黎村人的震撼,不言而喻。

“李老爷,您这话说的……二郎不会怪的……以后咱们都是一家人了……”

黎村长见缝插针,凑上前去,舔着脸插一句话。

李乡绅听到黎村长的话,原本对林铮满脸笑容,面色却陡然一肃。

李乡绅手段不凡,眼线众多,黎村也有他的人。

林家和黎家的事情,他有所耳闻。

只不过,之前林轩,虽然有走山的能耐,却不值得他出手。

但现在……

黎家,可当作李乡绅的“投名状”。

“哼!贤侄,林兄曾对小弟言说,武者当先修胸中三分恶气。”

“咱心有忠义,不惹事,不怕事,但若是有人一而再,再而三,欺压在我等头上……有些人和狗一般,只有打疼了,才知道怕人啊!”

李乡绅眯起眼睛,看向林轩,拉长声音道。

“噗嗤!噗嗤!”

老黄打了一个喷嚏,恶狠狠瞪了李乡绅一眼——

关狗什么事?狗咬你了?

糟糕!

黎村长脚下一软,若非李玉兰和黎芳搀扶,只怕要一屁股坐在地上。

三人脸色煞白。

单单一个林轩成为武者,他们都不敢惹了。

现在,还有一个当地地头蛇,欲讨好林家,为林轩出头。

他们黎家,焉能受得了?

“林某明白。”

林轩对李乡绅点了点头。

倒也没有摆脸,但也没有自称“小侄”。

李乡绅与他,倒也没有交恶。

甚至收了林轩山货,让林轩凑足银两,这才敢叩响逐鹿堂的门。

要不然。

以临川县,城内坊市的规矩——

四进六出。

林轩凑足“二十两”,不知要多久。

但林轩心中知晓,这李乡绅眼下对他示好,乃是因为有利可图。

并非真情实意。

林轩既成了逐鹿堂的武者,哪怕仅仅是学徒,一言一行,也代表着逐鹿堂。

在李乡绅这等地主面前,若是软了脊梁骨,那损耗的,却是逐鹿堂的颜面。

“好!好!”

李乡绅对林轩话语却不以为意,反而连连点头道“好”。

他本不是来认亲的,其目的,是拉近和林家的关系。

林轩这般回应,证明,此事已有发展。

林轩看向黎家一家三口。

眼神如冰,眉眼如刀。

但黎芳却迎着林轩目光而上,反而楚楚可怜。

二人这一眼,林轩顿时明白。

自己成为了武者,黎家和林家,局势反转不假。

但黎芳,更是打定主意,不会和自己“退婚”。

这对黎芳而言。

是一桩天大的机缘啊!

“此女心存蟒雀,有吞龙之欲啊!”

“欲壑难填,害人害己。”

“好……既然尔等喜欢玩这些算计,那林某奉陪!”

林轩心中大定,有了决断,而后开口道:

“方才……林某听到,黎老汉所言,若是退婚,害了黎芳姑娘的清白名声……林某觉得,黎芳姑娘的清白名声,倒确实重要……”

话音落下,黎家面露喜色。

黎芳更是窃喜:

“果然,二郎对我,还是深情不减。”

李玉兰更是喜笑颜开:

“好姑爷,好姑爷……筷子都有磕绊的时候,更何况一家人!”

……

林轩声音陡然洪亮几分,朗声道:


逐鹿堂,屹立于临川县,乃此间最大门派之一。

堂门巍峨,高两丈有余,朱漆大门,其上铜钉如繁星闪烁,庄严而厚重。

门首高悬一匾,上书“逐鹿堂”三个大字,笔走龙蛇,气势非凡。

两侧立柱,盘龙绕柱,张牙舞爪,似欲腾空而起。

朱红大门,两侧楹联霸道,分别写着:

上联:逐鹿山林展猎户英姿,弯弓破敌震千里。

下联:降魔荒野显堂门豪气,仗剑除妖耀八方

横批:逐鹿降魔

林轩拜读,心中不免滋生出一股豪情:

“大丈夫,当如是也!”

“逐鹿,走山,破敌,降魔,除妖!”

武者!

这一刻的林轩,似乎对武者,有了全新的体悟。

除了门户霸气奢华之外,这逐鹿堂的占地面积,也是大得吓人。

围墙高一丈,一眼看不到尽头,一直延伸到数条街。

“你是何人,鬼鬼祟祟,乡野小子,还不速速退去?”

逐鹿堂外,一个身披兽衣劲装的武者,此刻正在执勤,皱着眉头,对林轩喝道。

此人年岁较轻,一双招风耳,但气息绵长,气血充沛,显然也是一名武者。

“这位老爷,我是黎村人,名为林轩。”

“贵堂石忠,是我大哥……”

林轩上前,从怀中一摸,掏出石忠给的逐鹿亲眷令,递给招风耳。

那招风耳听到石忠的名头,眼睛一亮,伸手来接。

却摸到逐鹿亲眷令下面,还有几钱碎银。

招风耳诧异看了林轩一眼。

“老爷辛苦,劳烦通报。”

“买杯茶水喝也好。”

林轩展颜一笑。

招风耳笑了笑,手指头一卷,将几钱碎银,勾入手心,持着逐鹿亲眷令端详。

这个世界之人,银钱倒是稀罕物,穷苦人家,用得最多之人,倒是铜钱。

若是以白银作为货物,颇为麻烦,盖因数额太大。

诸如林月若是在村中寻货郎采买,通常还会随身带着一把剪子,将碎银剪开,用以支付。

而卖家也会备好戥子(专门秤银两,药材等精密之秤),核算银两。

倘是节俭人家,还会带着火折子和蜡烛。

剪碎银,总有碎末,用蜡封上细小银粉和细银,待积累一定程度,融了蜡,又能得一些碎银。

林轩此番入城,自然也知道小鬼难缠的道理,提前准备了几钱碎银,以便不时之需。

片刻后,这招风耳确认无误。

“不曾想,你竟然是石忠师兄的弟弟,倒是个机灵的少年郎。”

“在此候着,我去通报。”

招风耳留下一句话,快步向逐鹿堂里面跑去。

与招风耳一起执勤守门的武者,看到这一幕,颇为诧异。

“大耳朵今儿,可真是邪乎了。”

“是啊,平日里,出工不出力,耽搁半个时辰都有,今儿……啧啧啧,比狗跑得都快……”

旁人议论。

狗掀门帘儿,头一回。

“入城税一百文,方才又去了五钱碎银,剩下二十两四钱。”

“若是摸骨花费二十两,只怕我又一穷二白咯。”

“但愿父亲卖那野猪王,能令我回不少血。”

林轩心中暗道。

不多时。

一阵豪爽的笑声响起:

“哈哈哈!我兄弟来了?”

石忠虎背熊腰,大步流星,看到林轩,身影一闪,一把搂住林轩:

“林老弟,你可想死老哥我了!”

“那一日,我有些私事,匆匆离去,苦等你多日。”

“哥哥懊悔啊,早知道,便应问你地址,当去寻你。”

林轩感受到石忠的热情,心里也暖和,当下道:

“大哥这叫什么话?有个武者大哥,小弟又怎么会不攀附?”

攀附武者,这话说起来,颇为刺耳。

但林轩如此坦荡说出来,倒显得洒脱。

果不其然。

石忠揉了揉林轩的脑袋,笑嘻嘻道:

“你我一见如故,既是兄弟,还谈什么攀附?”

“今儿不醉不归,老哥我不把你喝趴下,以后我就是你老弟!”

二人兄友弟恭,向着逐鹿堂之中走去。

“这人是石忠师兄的弟弟?不对啊,从未听说过啊!”

“兴许是义兄义弟吧,毕竟,石师兄生性豪爽。”

“呼,石师兄看得上眼,他自然待你极好,但石师兄那性子,也得罪了不少人哦……”

“无所谓了,武者根骨难寻,这孩子,也就是逐鹿堂一日游罢了。”

林轩被石忠带着,一路往逐鹿堂里面走去。

堂前广场,平整宽阔,以青石铺就。

广场之上,立着数尊石雕,皆是猎人狩猎之姿,或弯弓搭箭,瞄准山林深处之猛兽;或挺枪而立,怒视前方之妖魔。

道路两侧,旌旗飘扬,猎猎作响,似在召唤着四方豪杰。

“摸骨之事,包在我身上。”

“嘿嘿,外人寻摸骨长老,二十两自然不能少。”

“有老哥在,不但不要钱,还要高人来给你摸!”

石忠大大咧咧,对林轩说道。

“不要钱?这……这如何使得?”

“大哥,你我兄弟,虽一见如故,但若要你口袋掏钱,补我亏空,那小弟,只怕睡都睡不安稳,此事决计不可!”

林轩急忙摇头。

他林轩贪便宜,但也不至于算计石忠这种,真正对他掏心掏肺之人。

石忠闻言,脸色变得怪异起来,略略思量,哑然失笑道:

“老弟,你人虽好,但这心思,未免活络了一些。”

“为兄现在可穷着呢,哪里掏二十两银子给你补上?”

“我曾对你言说过,逐鹿堂,下分三院,分别是屠肆院,猎弓院,寻踪院。”

“在下不才,正是猎弓院院主亲传弟子,和师尊的关系,倒也还凑合。”

“那些个摸骨长老,横竖都是丧了潜力的武者,老眼昏花。”

“嘿嘿……老哥我直接让师尊给你摸,若是摸得好,直接拜入猎弓院,你我兄弟同门,岂不快哉?”

石忠说完,重重拍了拍林轩的肩膀。

林轩想起石忠曾对自己有过介绍。

逐鹿堂三院,各司其职。

一为,屠肆院,最重杀意和技巧。

二为,猎弓院,最重目力和力量。

三为,寻踪院,最重速度和感知。

林轩本意,是想要拜入寻踪院。

因自己身负“闻香识途”这等天赋,千里寻踪,更是擅长。

但听到石忠这么一说,林轩也没做声。

逐鹿堂这种大门派,其中一院之主,给自己摸骨,这是多大的气派?

这种身份,林轩若再拿出二十两银子,只怕猎弓院主当场翻脸,觉得林轩是在轻慢自己,拂袖而去。

如此也好,免费的,最香!

大人物抖一抖手,掉下点米粒儿,都是小人物过冬的资本。

省了二十两,妙啊!

石忠带着林轩,走到猎弓院门口,又将林轩从后门带入。

命林轩在一处名为“憩弦阁”的厢房外等候。

石忠蹑手蹑脚,走了进去。

眼下晌午过后,大约未时,暖阳灼灼,令人发困。

“又是你!臭小子!胆敢扰老子美梦,老子揍死你!”

“哎呦!师尊,您轻点儿……”

自从老黄封妖图腾,迈入第二阶之后,林轩的五感提升了不少。

他能够清楚听到里面传来喝骂声,打砸声,还有拳拳到肉之声。

细细数来。

他可怜的石忠大哥,挨了三个大耳光,被打了五拳,抗了七八脚。

而后归于平静。

憩弦阁,大门打开。

鼻青脸肿的石忠,跟在一个壮汉子身后。

那人年岁约莫五十左右,太阳穴高高隆起,体态强壮,典型“脂包肌”身材。

双眉剔竖,两目晶莹。

疙瘩脸横生怪肉,邋遢嘴露出獠牙。

腮边倦结淡红须,耳后蓬松长短发。

粗豪气质,浑如生铁团成;狡悍身材,却似顽铜铸就。

此人,正是猎弓院院主,养由基。

林轩穿越到此界,第一次看到如此声名显赫的大人物。

他嗅到养由基气息,顿觉如同炙热炉火,不断燃烧,一股子浓郁到极点的气血,让他头晕目眩,心生骇然。

“养院主,小人黎村猎户林轩,拜见院主!”

林轩深知,礼多人不怪,当下作揖行礼。

“师尊,这便是我结义兄弟,你看看……剑眉星目,鹤立鸡群……定有武者根骨……”

石忠捂着脸,在养由基面前不断吹捧林轩。

“闭嘴!”

养由基眉头一蹙,那豪爽粗犷的面容,闪过一丝错愕。

林轩顿觉眼睛一花。

养由基便出现在自己面前。

双手一把抓住林轩胳膊。

“嘶!”

林轩一惊,本欲反抗,却感到这养由基,似乎对自己并无恶意,强压心头,任由其施展。

养由基大手从林轩身上掠过。

那双手,便好似闪电一般,各种手法,如同大雨滂沱一般落下,推,拿,按,揉,点……

林轩骨骼发出“噼里啪啦”之声。

前后不过十个呼吸,养由基收回手掌,眼神露出精光:

“好根骨!”

“天生武骨韵非凡,练武之人根骨磐。”

“筋骨结实,天生神力……好娃娃,你可愿入逐鹿堂?”

养由基眼神灼灼,咧开吃人般大嘴,一口黄牙,对着林轩问道。

石忠站在一旁,面露惊异之色,吃惊道:

“师尊……方才在内堂,你可不是这般言说的……”

“你可是说,武者根骨,岂能烂大街?惊扰你美梦,纵然是天骄,也让他滚蛋!”

养由基老脸顿时一红,恶狠狠瞪了石忠一眼,喝骂道:

“不会说话就别说话!”

“好好的一个小伙子,偏偏长了一张嘴!”


但她自然没有忘记十两彩礼钱。

要知道,那可是自家爹爹,不惜借了羊羔利才凑齐的!

“自是如数奉还……如数奉还……”

黎村长挤出笑脸。

“如数奉还?哼!羊羔利的规矩,莫不是黎村长不懂?九出十三归!”

林轩此刻开口。

九出十三归!

这……

黎村长夫妇脸色一变,煞白无比。

林轩这是打算,将这十两彩礼钱,看成羊羔利的本金。

到手十两,除去砍头息一成,十两便是九成。

十成便是十一两,“十三归”,也就意味着,他们黎家要偿还十四两三钱白银。

“林老爷……这……这太多了!”

李玉兰一声惨叫,披头散发,哀嚎一声。

黎村长毕竟是个男人,一声不吭,拦住李玉兰,示意她不要多言。

而后铁青着脸,恭恭敬敬对林轩行礼:

“十四两三钱,自不会少。”

“恭喜林老爷,武道昌隆!”

说罢,拉起李玉兰,背起黎芳,如同丧家之犬,仓皇逃离林家。

“当家的,十四两三钱,这是要掏空我们家底儿啊!”

李玉兰压低声音,责备黎村长。

“蠢妇!休得多言!”

“眼下林二郎成了武者,若狠下心来,舍得一身剐,沦为草莽刀客,屠了我们全家都成!区区钱财,权当买命!”

黎村长瞪了李玉兰一眼,低声喝骂。

可一想到十四两三钱白银,黎村长也觉得心如刀绞,低声啐道:

“啷个晓得,这林二郎竟能成为武者老爷,老天爷当真瞎了眼。”

……

“嘘!”

嘘声四起,叫骂声此起彼伏。

在周遭人一片喝倒彩声之中,黎家逃走。

来时气势汹汹,不可一世。

逃时落荒匆匆,狼狈不堪。

“你通知账房,收回黎家的田,不再租于他们了。”

李乡绅转过头,对着身边的伙计叮嘱道……

李乡绅这话虽是压着嗓,别人或许听不到。

但林轩眼下武道已成,却是听得真切。

黎家掏出十四两三钱,只怕搜刮干净,李乡绅这是打算直接绝了黎家的户啊!

够狠的。

“此人可交,但不可深交。”

林轩心中暗道。

李乡绅看重了林轩价值,替林轩干这等“擦屁股”的脏事儿。

但如此果断,将黎家逼入绝境。

由此可见,李乡绅的心狠手辣。

“恭喜贤侄啊!林兄,你们林家,出了麒麟。”

“小小薄礼,不成敬意,也是做叔叔的表一表心意嘛!”

李乡绅一挥手。

下人捧着贡盘,上面盖着一块红布。

林铮掀开红布一看。

只见贡盘上,林林总总,摆了五锭锃亮雪花银。

大盛制式铸银,一锭为十两。

除此之外,还有一叠田契,记载良田二十亩。

“呜!”

林月樱桃小嘴张得极大,捂住自己嘴巴,水汪汪的大眼睛,却是直溜溜打转。

这么多钱!

林铮也被吓了一跳,蹙眉,思量,一时间,竟然不知接还是不接。

林铮回过神,方才想起。

他老了,眼下这个林家,乃是林轩做主。

当下,林铮目光落在了林轩身上。

林轩倒也不客气,接过贡盘,道了声:

“多谢李老爷赐!”

所谓吃人嘴软,拿人手短。

李乡绅如此不遗余力结交林轩,自然是看重了林轩这“武者老爷”的身份。

若是用得好,甚至可能成为李乡绅城内生意的开山刀。

林轩自然懂得这个道理。

但林轩想得更为长远——

在这个世界,拳即权。

诸如李乡绅这般苦心经营,悉心谋划,那又如何?

林轩既成武者,便掌握了决定李府上下生死之力。

若是二人合作好,林轩也不会亏待李乡绅。

但若是李乡绅得寸进尺,那也要掂量一下自己脑袋,够不够硬!


清晨的黎村。

笼罩着一股子的山雾。

有人看到村口。

虚幻的黑影,上半身看起来像是跑山猪,但下半身,却有两只人脚行走。

“什么东西?”

“不知道啊,没见过啊!”

不少黎村村民,放下手中的活计儿,面露疑惑,看向村头。

“是山上的妖魔下山了……野猪成精了……豕彘老爷,来吃人啦!”

村里的守村人,天生有些痴傻的二狗子,连连怪叫。

豕彘,便是野猪的雅称。

“瞎说什么呢?”

“老头我活了这么久,什么风浪没看到过,装神弄鬼!”

村头的陈叔讲话哆嗦漏风,但话语之间,却是流露出一股霸气,拄着拐杖,壮着胆子上前。

陈叔的心里,也是颇为害怕。

但他似乎已经感受到,村里的老太太,此刻看自己的眼神,开始透露出崇拜。

那“半人半妖”的怪物,逐渐靠近,穿过了晨雾。

“陈叔,您这是?”

林轩的声音响起。

“林家二郎!是林家二郎啊!”

“大家快看……嘶……好大的一只跑山猪啊!”

陈叔看清来人,苍老的眼睛,瞪得老大,指着林轩,颤颤巍巍喊道。

林家二郎!

黎村村民,纷纷大惊失色。

只见林轩扛着一头硕大的野猪,远远看,便好似一座山一般。

林轩闲庭信步,举重若轻。

而在林轩身边,老黄神俊抖擞。

“这猪……超六百斤了吧?”

“好恐怖的跑山猪啊!简直就是妖怪!”

“这跑山猪,山中哪怕是黑瞎子和山君,都不敢对他下手吧?林家二郎,从山中打了这么一头怪物回来?”

接连不断的惊呼声响起。

所有人被林轩惊掉了下巴。

“二郎呦,你……你是怎么打到这么大的跑山猪的?”

陈叔脸上,露出一丝兴奋的红润,对林轩问道。

“运气罢了。”

林轩轻飘飘扔下一句话,头也不回,大步流星,向着家中走去。

“爹,月妹,我回来了!”

林轩喊了一嗓子。

接着——

“轰!”

雷霆般沉闷的声音响起。

林铮和林月,感觉大地都好似震动了一下,急忙跑出门看。

只见林轩往地上,放着一只硕大野猪。

那野猪的体型,比水牛还大。

青面獠牙,颇为骇人。

尘土飞扬。

一股子山货特有的膻味扑鼻而来。

“老二,你这是……”

林铮面露惊容,指着大野猪,半晌说不出一句话。

“运气好,遇到一头野猪王,放了冷箭,和老黄配合,遛死了它。”

“倒也没花什么气力,爹,你若是得空,去卖了他吧。”

林轩平静说道,抬起头一扫,此刻家中,院子外,已经围满了人。

七大姑八大姨,左邻右舍,伸长脖子,死命往里面瞧。

生怕错过了这种罕见之事。

“我的乖乖……”

林月被惊得说不出话,捂住自己樱桃小嘴。

长这么大。

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野猪。

长见识了。

林铮毕竟是个老猎户,微微愣神,便反应过来。

他自然不会相信林轩的话。

这种体型的跑山猪,在山中,几乎没有敌手了。

哪怕是黑瞎子,亦或者山君(老虎),都不会和这种野猪王搏杀。

有这能耐,还不如抓一些野兔充饥来得好。

在林铮看来,林轩说得轻松,但过程,绝对凶险。

尤其是,林铮看到林轩衣服破破烂烂,心中更加坚定几分。

林铮上前,拍了拍林轩的身子,仔细检查一番。

发现林轩确实没受什么伤,这才放下心来。

而后笑骂道:

“臭小子,以后再遇到这种山货,别轻举妄动。”

“钱要紧,但命,更要紧!”

林轩点了点头,从善如流:

“嗯,爹,我知晓了。”

林铮招呼林轩,回内屋,换一身衣裳。

而后,林铮看到村民扒在墙头,拱了拱手:

“诸位乡里乡亲,我林家世代走山。”

“如今,我家老二,得了山神爷点化,将我一身走山的本领习去,青出于蓝。”

“这是我林家的造化,前不久,小儿还和县城里的武者老爷,称兄道弟。”

“也习得了一些本领,这才有了些许成就。”

林铮话到这里,顿了顿,然后眯着眼睛道:

“大家伙儿,都是聪明人,有些事,知道太多,可不好呦,都散了吧……”

林铮摆了摆手。

山神爷点化?

武者老爷,称兄道弟?

“嘶!”

周围村民,纷纷倒吸一口冷气。

山神爷点化,此事沾上了一丝神鬼志异的怪异。

而武者老爷,称兄道弟,虽不神异,但却让人感觉匪夷所思。

众人自然不信。

可若是不信……

那这超六百斤的野猪,如何解释?

这般恐怖的野猪王,哪怕是三五个老猎手一起上,只怕都讨不到好。

那一身厚重的铠甲,只怕连能虎力的弓手,一箭射在野猪王背上,都入不了皮肉分毫。

在大盛武朝,除却入了武道的武者。

普通猎户等熟悉弓箭之人,可分虎力,上力,中力,下力,四种按照力量划分的弓手。

一石相当于一百二十斤。

虎力弓手,拉弓超一石,已算是神力惊人之流。

但面对这种野猪王,只能望风而逃。

林铮昔日便有一石弓力,也从未猎过这么大的野猪王。

想到这一层。

黎村百姓纵然心里好奇,却也不敢再问。

无论是神灵,亦或者是武者老爷,他们都得罪不起。

正如林铮所言。

知道太多,对他们没好处。

底层人怕事。

“老子英雄儿好汉,老林,你家出龙咯。”

“这种手段,说是黎村第一猎手,也丝毫不为过啊!”

“恭喜老林啊,下辈子,可以享清福咯……”

留下几句恭维的话,村民渐渐退去。

但这件事,对于平静的小山村而言,那便好似重磅炸弹。

可想而知。

茶余饭后,必将成为谈资。

……

林轩换好了一身干净的衣裳。

林铮拄着拐杖走了进来,一伸手,便拿出了一个做工精致的荷包。

“上次的山货,李乡绅收了,二十一两。”

林铮解释说道。

二十一两!

林轩心中一喜。

卖二十一两,对于现在的林轩而言,似乎也不至于惊为天人。

但这可是到手的钱。

若是在城中野栏买二十一两,那么到林轩手上,只有八两四钱。

少得可怜。

临川县如此苛政,林轩似乎看到未来底层人的惨状——

白骨露于野,千里无鸡鸣。

生民百遗一,念之断人肠。

“得抓紧摆脱低贱的身份。”

林轩握着二十一两白银的荷包,心中暗道。

“今日你打了这么一只野猪王,加上昨日我去李乡绅家卖山货。”

“你的名头,不多时便会传遍周边村落。”

“德不配位,必有灾殃……金玉满堂,莫之能守……”

“不怕贼偷,就怕贼惦记呦……”

林铮叹息一句,感慨万分,抽了一口旱烟,而后道:

“如今之计,你若是能寻李乡绅,求其庇护,或许能少些波折,但成为其门客,寄人篱下,只怕你受不得。”

林铮老谋深算,城府极深。

他知道,林轩现在有本事,是好事。

但回过头来说,眼下的世道乱,有本事,也会招人惦记。

远的不说,且说林轩走山而去。

有心怀不轨之徒,胆子一肥,来到家中怎么办?

林铮倒是不怕死,那林月这个女儿家,怎么办?

此事,需考量的地方,尚多。

林轩沉吟了片刻。

父亲对他很了解。

林轩笑了笑,握紧了荷包,而后道:

“父亲,别忘了,石忠大哥,可是邀我去逐鹿堂。”

“孩儿也有把握,区区摸骨,定然奈何不了孩儿!”

“讨一门武者老爷的身份回来,还怕这村中人贪婪之心么?”

林轩面容年轻,眼神坚定。

整个人充满了一股意气风发的感觉。

林铮点了点头。

摸骨,难住了多少人?

远的不说,就说李乡绅,这些年,送了不知多少儿子,侄子之流去摸骨,最终都铩羽而归。

“老二非凡人,能人所不能。”

林铮又想起了那一头野猪王。

这么恐怖的猛兽,普通人哪里降得住?

只有武者老爷有这能耐。

自家小儿子,自从历经生死劫之后,似乎真的有山神爷庇佑。

雄鹰展翅,自己这个做父亲的,岂能阻拦?

……

事不宜迟。

林轩在家中,用了午膳。

林铮提着好酒,再度去寻陈叔,借了牛车。

超六百斤的野猪王,分量实在恐怖。

林铮和陈叔,一残一老,根本扛不上牛车。

林轩展示了一把神力,又惹得陈叔大呼小叫。

而后,林轩带着野兔肉的干粮,便向临川县进发。

至于老黄。

林轩让老黄独自入山。

寻棒槌,做上记号,再打一些山货。

眼下老黄步入二阶,已有化“神獒”的神通,寻常猛兽,被老黄瞧见,便是送人头。

林轩和老黄,一人一狗,倒是可以分工合作。

一个在人类社会闯荡,磨砺自身。

一个在山中寻宝,探寻机缘。

临川县。

逐鹿堂。

“这便是逐鹿堂么?”

“果然……够气派!”

林轩纳了入城税,站在逐鹿堂外,心神俱震,顿感世界观,大受震撼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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