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妖怪礼物店小说

普通的栖迟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:摇铃有歌(二)3为了更好地接近温晴,翟江搬到了这个老旧的小区里。他只要站在窗边,就能看到温晴家客厅里那盆高高的植物。在白天的大部分时间里,温晴都抱着自己的吉他,弹着轻柔又陌生的曲调。翟江常常端着咖啡靠在窗边,跟着吉他的旋律轻轻地哼唱。那天上午,温晴的房子里没有应时响起琴声。他好奇地绕到她家楼下,正巧碰见温晴被一个暴躁的老太太缠着,地上还坐着个五六岁的小胖子,正捂着脑袋哇哇大哭。老太太急哄哄地骂到,“看不见还走那么急!你知不知道都把我孙子脑袋上撞出包了!”温晴着急地解释,“抱歉,我急着去赶公交,真的不知道他会突然跑过来。”老太太蛮不讲理地提高音量,“难道还是我们家小孩的错了?”翟江只觉得好笑,怎么会有这样胡搅蛮缠的人类。他走过去,冲...

主角:阿满月亮   更新:2025-03-21 14:22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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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阿满月亮的其他类型小说《妖怪礼物店小说》,由网络作家“普通的栖迟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:摇铃有歌(二)3为了更好地接近温晴,翟江搬到了这个老旧的小区里。他只要站在窗边,就能看到温晴家客厅里那盆高高的植物。在白天的大部分时间里,温晴都抱着自己的吉他,弹着轻柔又陌生的曲调。翟江常常端着咖啡靠在窗边,跟着吉他的旋律轻轻地哼唱。那天上午,温晴的房子里没有应时响起琴声。他好奇地绕到她家楼下,正巧碰见温晴被一个暴躁的老太太缠着,地上还坐着个五六岁的小胖子,正捂着脑袋哇哇大哭。老太太急哄哄地骂到,“看不见还走那么急!你知不知道都把我孙子脑袋上撞出包了!”温晴着急地解释,“抱歉,我急着去赶公交,真的不知道他会突然跑过来。”老太太蛮不讲理地提高音量,“难道还是我们家小孩的错了?”翟江只觉得好笑,怎么会有这样胡搅蛮缠的人类。他走过去,冲...

《妖怪礼物店小说》精彩片段

:摇铃有歌(二)
3
为了更好地接近温晴,翟江搬到了这个老旧的小区里。
他只要站在窗边,就能看到温晴家客厅里那盆高高的植物。在白天的大部分时间里,温晴都抱着自己的吉他,弹着轻柔又陌生的曲调。翟江常常端着咖啡靠在窗边,跟着吉他的旋律轻轻地哼唱。
那天上午,温晴的房子里没有应时响起琴声。他好奇地绕到她家楼下,正巧碰见温晴被一个暴躁的老太太缠着,地上还坐着个五六岁的小胖子,正捂着脑袋哇哇大哭。
老太太急哄哄地骂到,“看不见还走那么急!你知不知道都把我孙子脑袋上撞出包了!”
温晴着急地解释,“抱歉,我急着去赶公交,真的不知道他会突然跑过来。”
老太太蛮不讲理地提高音量,“难道还是我们家小孩的错了?”
翟江只觉得好笑,怎么会有这样胡搅蛮缠的人类。
他走过去,冲着赖在地上的小胖子说到,“是这个姐姐撞的你吗?”
小胖子瘪着嘴点头。
“哦,那刚才在路上追着小猫横冲乱撞的人不是你吗?撒谎的小孩是会被野猫挖掉眼睛的。”翟江毫不客气地恐吓他。
老太太骂道,“哪里又来一个疯瞎子!”
翟江闻言变了脸色,朝前走了一步,连声音也变得阴冷,“你再说一遍,谁是疯瞎子?”
老太太看他这样,也生出几分害怕,连忙从地上拽起孩子匆匆地离开。
翟江冷哼了一声,忽然有人轻轻地扯了扯他的袖子。
“你也看不见吗?她为什么那样说你?”温晴很惊讶地问。
“我只是喜欢带着墨镜而已。”温晴听见他关切的声音在耳边响起,“你要赶着去哪里,这么着急?刚好我最近在休假,没什么事情,陪你一起去吧。”
——公交穿过热闹的市区,穿过翠绿的田边,停靠在郊区的某个小站牌边。往前再走一小段,就是一片墓园。
温晴要做的事情,是来看她的爸爸。
在那个白色的墓碑前,温晴弹了一下午的歌。她告诉翟江,她小时候家里并不富裕,但爸爸知道她喜欢吉他,毫不犹豫地花了大价钱给她买琴,让她去上兴趣班,鼓励她做喜欢的事情。
旁人看了都劝他,说老温呀,别让你闺女学这没用的,赚那几个钱也不容易,弹这东西能有什么出息。但他总是急吼吼地反驳,“咋就没出息了!我闺女喜欢,花多少钱都值”。
她在说这些的时候,脸上带着骄傲又幸福的表情,即便什么也看不见,她好像也从未觉得被这世界亏欠。
翟江沉默着,从心底生出莫名的羡慕来。
温晴轻轻扫着和弦,旋律正是那天在广场唱的曲子。
当一阵清风拂过耳侧时,她听见有个声音小声地唱着她写的歌。温润的声音如同洒落在肩上的阳光,扣人心弦,催人心动。
弹完最后一个音,她忍不住夸了句,“本来只是觉得你声音好听,没想到歌也唱得这么好。”她继而又嘿嘿笑了声,“肯定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你吧?”
她看不见翟江的耳尖忽然红了,也无从知道他的受宠若惊。
在妖怪们的世界里,这是最微不足道的本事,没有哪只妖会因为唱歌好听而受到尊敬与赞美;他总是耻于自己的天赋,只想把它撇得远远的。
后来他来了人世,以违背规则的方式生存,但好在他赚了不少钱,也获得了一部分人的尊重。
直至如今他也不愿承认,其实他很喜欢唱歌。
4
那场大火发生在凌晨。
一开始是五楼某个住户家的插线板烧坏了,火花蹿上了窗帘,又缠上了书柜,逐渐有阵浓烟随着风飘向窗外。
温晴睡得浅,敏锐地听见东西燃烧时噼里啪啦的声响、楼上慌乱的脚步,一下子从睡梦里惊醒。老旧的居民楼只有六层,好在有人及时发现,大喊着“着火了”,住户们纷纷穿着睡衣短裤跑下楼去,温晴也在其中。
慌张焦急地询问声里,她听见有个微弱的声音夹杂其中,犹豫了片刻,脚步便调转了个方向。
一栋楼的人类吵吵嚷嚷慌慌忙忙,不可能不惊动一只妖怪。
翟江是从窗户上一跃而下的,他在人群里找了几圈,完全不见温晴的身影。趁着没人注意,他悄悄化回原形,拍打着小翅膀飞进了那栋浓烟滚滚的楼里。
温晴正在六楼,牵着个号啕大哭的小胖子,一步步往楼梯下挪,浓烟熏得她喘不过气。
身后突然有匆匆的脚步朝她而来,紧接着,一只手臂把她拦腰抱起扛在了肩上。她只觉得天旋地转,片刻之后,她终于呼吸到了清明的空气。被那人从肩放下来时,温晴嗅到了一股熟悉的气息。
“是你呀!”她的眉梢都是欣喜。
翟江放下另一只手里抱着的小胖子,对她低声呵斥道,“你没和大家跑出来,就是为了去找这个小胖墩?”
温晴听出他话里的愠怒,又是轻轻地扯了扯他的袖子,放软了声音道,“他还这么小,一个人被扔在了楼上,我听见他哭了,总不能不管吧。”
翟江又没好气地问道,“那个凶巴巴的老太婆呢?”
“奶奶去亲戚家了……她叫保姆阿姨在家。”惊魂未定的小胖子抽抽嗒嗒地说道,小手紧巴巴地攥着温晴的手指,看得他有些生气。
消防车很快赶到,扑灭了五楼的大火。幸好,这场大火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失,只是五楼那户人家漆黑一片,再也没法住人了。
小胖子的奶奶也闻讯赶来,抱着小孙子对着温晴和翟江不住地鞠躬道谢,和先前的态度判若两人。翟江不领情地“哼”了一声,拉着温晴走开。
他忍不住问温晴,“干嘛要冒着危险去找他呢,这又不是你的责任。”
温晴笑嘻嘻的,“那你干嘛要冒着危险来救我们俩呢,这也不是你的责任。”
翟江哑口无言。他总不能说,急着去救你是担心我未来的眼睛。
两个人并肩坐在小区的长凳上,月光透过云层流淌在身后的灌木丛,四周又重归一片静谧。温晴能听见小虫子振动翅膀,微风掠过叶子,以及来自另一个人的呼吸。
“我觉得自己很幸运。”她忽然开口说道,“以前,认识我们家的人总会说我晦气、命不好。我妈妈是在生我的时候难产去世的,而我自己呢,小时候发了场高烧,从此眼睛也看不见了。”
“但我爸爸说,我是妈妈留给他的礼物,我一定会很好命,所以他从小就特别宠我。我现在觉得,你也是我生命里的礼物。每次我碰到麻烦的时候,你都会突然出现,帮我化险为夷。”
“嗯……谁让我是个见义勇为的好心人呢。”翟江故作镇定地说,手指紧张地抠着坐着的木椅,越来越心虚。
他来到她身边,每一次的接近都是有所图的,从来不是她想的什么礼物。
可她的语气又太过真诚和快乐,让他不敢抬起头。
5
翟江开始每天晚上都去星街广场接温晴。
他说温晴是个心眼大的烂好人,看到谁有事情都想帮忙,又不顾自己的安全,说不定哪天就被别有用心的人拐跑了。但说起来,他好像才是那个“别有用心”的人。
那天他去得稍微早了些,星街广场的人群还未散去。他像往常一样接过温晴手里的吉他,刚想放进盒子里收好,周围却响起突如其来的起哄声。
旁边的人叽叽喳喳地说着,“这个带着墨镜的小哥好像每天都来接她,风雨无阻的,是男朋友吧?”
“对啊,看着就像一对。”
“要不你们合唱一首吧!”
温晴拽住了他的手臂,压低了声音说,“要不一起唱一首吧?今天人难得很多呢,你唱歌又那么好听……就当帮帮我。”她的脸上写满了期待。
“……好。”他竟也鬼使神差地答应下来。他很庆幸,还好温晴看不见,不然就会发现他的脸红得像一颗番茄。
温晴拨动琴弦,吉他清清泠泠的声音传出,清澈的两缕歌声随着伴奏交织缠绕,缓缓流淌。在外人看来,这对唱歌的盲人情侣是多么默契又相爱,连和声都带着深情。
一首歌唱罢,四周掌声雷动,温晴的吉他盒里收获颇丰。
回家的路上,温晴显然比往常要高兴,拉着他说一定要请他吃面。翟江拗不过她,跟着她上了楼,又坐在那张小小的饭桌前。
温晴在厨房一阵忙碌,端出两碗汤面,面上码着满满的牛肉块,撒着青翠的葱花,墨绿的酸豆角,闻来香气勾人。
翟江只吃了第一口,就微微变了脸色。
“你家以前是开面馆的吗?”他突然开口问道。
“对呀。不过也算不上面馆啦,只有很小的一个店面,招牌都没有,都是些邻里街坊来光顾。”
温晴以为他是想夸奖自己煮面的手艺,还特地从饭桌旁的抽屉里掏出个相框递给他看,上面是个抱着吉他的小女孩和一个系着围裙的圆脸男人,咧着大大的笑容坐在一张桌子旁。
翟江没有人类的眼睛,当然也不会流泪,但他却觉得心头和鼻尖一阵发酸。
温晴察觉到他安静得有些不对劲,连忙问道,“怎么了?”
“嗯……面太好吃了,抽不出空说话。”他只是这样应到。
温晴的脸颊微微泛红,像春风里的一株桃花,她捧着面碗支支吾吾地说,“要是很喜欢,我、我也可以教你怎么做。”
翟江吃着碗里的面,大口大口地往下咽,却挡不住涌上来的回忆。
他初到人世的时候,并不是什么算命占卜的大师,而是个一顿饱三顿饥的小毛贼。
他到处流窜,运气不好的时候也会因为摸人钱包被发现而遭追打。那天他饿得头晕眼花,失去灵巧和反应速度,连偷个茶叶蛋也会被店里的食客逮住。
虎背熊腰的中年男人攥着他的胳膊,把他硬生生拽到了老板面前。
“这小瞎子,还有本事偷你店里茶叶蛋呢,让我给逮着了!”
系着围裙的老板挥着手里的大漏勺,一把拍掉了那个男人的手。“哎呀老谭,哪那么严重,小孩子拿个茶叶蛋而已。待会儿家长就来付钱了。”
那个食客指着老板,“老干这种事……亏死你!”
老板乐呵呵地把他推到桌子前,让他坐下吃。桌子的对面,是个抱着碗吸溜面条的小女孩。
她吃得好香,抱着碗“吨吨吨”地喝汤,好像那是天底下最好吃的面。他吃完了那个“拿”来的茶叶蛋,忍不住舔了舔嘴唇。
片刻之后,一碗和对面一样的牛肉面放在了他跟前。
对面的小女孩抽了一双筷子,也许是以为他看不见,特地掰开了他的手,把筷子塞到了他手心里。他抓着筷子愣在那里,直到圆脸的老板拍了拍他的肩,“没事,吃吧。”
他囫囵地吞咽着,觉得那果然是天底下最好吃的面。可是他哪有什么家长来付钱呢?
他看着老板走开去招呼别的客人,一抹嘴,跳下凳子,一溜烟地逃走了。
他躲了起来,偷偷朝着小面馆的地方张望。小女孩没有追出来,老板也没有追出来,他只是很从容地把碗收了,摸着小女孩的脑袋,催促她去写作业。
很多年以后,他终于找到了在人世赚钱的门路,再也不用去摸别人的钱包,翘人家的门锁。
他想回去付钱,还想看看那个善良得莫名其妙的老板,但等他找回去的时候,那家小面馆早已倒闭,换成了一家五金店。
再后来,时间一晃过去好多年,他彻底忘记了这件事。
他安慰自己,那就是一碗便宜的牛肉面而已,不足以放在心上。只是他没想到,那年把筷子塞到他手心里的小女孩,原来就是温晴。
吃完面出门时,翟江又一次碰到了那只病猫。
“你和这个人类是朋友?我看你经常和她走在一起。”一个沙哑的声音骤然在他背后响起。
翟江转过身去,瘦骨嶙峋的黑猫正端坐在小区的花坛边,一双眼睛在黑夜里幽幽发着光。
“不是。”他径直往前走去。
“那我猜猜……你是想要她的眼睛?”病猫亦步亦趋地跟着他。
“这关你什么事?”翟江不喜欢其他妖怪,说话向来没好气。
病猫的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,“你取她的眼睛,我取她的命,不会碍着你。不过你动作最好快些。”
翟江闻言停住了脚步。“你们病猫不是只以重病之人周身的‘病气’为食吗?”
“嘿嘿嘿,”它开始怪笑起来,“吸食病气只是为了填饱肚子,可吞掉病人是能成倍增加妖力的。再吞一个,我就能直接化作人形。反着她也活不久了——”
病猫的话没说完,被人一脚踹翻在了地上。
楼上有人听见野猫凄厉的惨叫,烦躁地骂了几句,“砰”地一声关上了窗户。
没有人知道,那天楼下有两只妖怪扭打成了一团,双方都被揍得鼻青脸肿。

:玫瑰酒杯(三)
6
徐悦安开门之前,没有想到自己会看到这样的场景——
一身狼狈的女孩一手抵在她家门口,灰头土脸,表情严肃,手上拿着她妈妈的镯子,开口就是一句“你为什么不办婚礼啊?”
她吓得差点背过气去,以为家里出了什么可怕的事情。
还好那个女孩及时解释,她是因为要帮艾岚抢回被偷走的金镯,和小偷打了一架。
徐悦安看着她张扬的红头发,忽然明白了她是什么人。
她松了一口气,连忙招呼女孩进门来。
“你是小黛吧。”徐悦安给她倒了杯果汁,在她身边坐下。
“咦,你怎么知道?”小黛偷偷地观察着这个二十几岁的人类女孩,眉眼温柔,嘴角弯起时的弧度和艾岚极为相似。
“我妈妈经常在微信里提起你。她说对门搬来一个小姑娘,常来家里吃饭,陪她聊天解闷。你知道我住在哪里,头发又这么有特点,我就猜到是你。”
徐悦安接过她手里的镯子,担忧地皱起眉,“我妈妈很宝贝这副镯子,小时候我衣柜里翻出来,带出门和朋友一起玩,她发现之后把我狠狠训了一顿。但她没和我提起过,她的镯子被人偷了。她一切还好吗?”
她分明是担心着艾岚的,并不像艾岚说得那样冷漠,或是怨恨着自己的妈妈。
“你为什么不自己和她聊聊,或者回家看看她呢?”
“我和男朋友都不想大费周章地办酒席,只想简单领个证,两家人一起吃个饭。但我妈妈觉得婚礼是天大的事情,不办就要遭人嫌话,要被指指点点,但我并不在乎这些。”
“她总是这样,认为我回到老家工作才会更舒适快乐,生一个孩子人生才会圆满,一切都说是为了我好,却不肯认同我自己喜欢和选择的生活方式。”
“我和她说不了几句就会吵起来,两个人都伤心,每次争执都会被彼此刺伤。”徐悦安的话里带着气,也带着一丝无奈。
“可是你妈妈最宝贝的从来都不是镯子,而是你。她想把这副镯子重新打一遍,当作你的新婚礼物。”小黛郑重其事地说道,“为了保护这对镯子,艾阿姨的手受了伤,腰也伤得厉害。”
徐悦安的眼圈泛了红,“……她怎么什么也没告诉我。”
“你回家看看艾阿姨吧。也许她现在不那么固执地想要左右你的生活了呢?”小黛冲她眨了眨眼睛。
——月圆的那一天,徐悦安带着男朋友回了家。
饭桌上,徐悦安鼓起勇气,重新声明自己不想办婚礼,没想到艾岚竟破天荒地没有反驳。
她又试着提起自己不想生孩子,希望能自由地生活和工作,艾岚也只是淡定地给她夹了一筷子菜,点了点头,说只要她开心,就支持她的决定。
徐悦安愣住了,她以为会有一场狂风暴雨,结果摆在她面前的是和煦平静的阳光。
眼泪一颗颗砸进碗里,徐悦安有些羞愧和不安。
艾岚的手上还缠着纱布,她细细地擦去女儿眼角的泪,说出口的话也有些哽咽,“我只是希望你不要受到伤害,不要吃苦头,希望你像妈妈给你取的名字一样,快乐、平安就好。”
艾岚没有告诉女儿,在今天这顿饭之前,小黛曾告诉她一个秘密。
在小黛说的故事里,她的父母并没有在外工作,她也不是放暑假的大学生,她只不过是和家里决裂后离家出走了。
她和父母大吵一架,彻底闹翻,父母以为替她选择的道路和设置的规则都是为了她好,但却把她越推越远。
小黛对她说,“你一开始只要她快乐又平安,可后来你想要她做你认为好的工作,要她活得像别人的孩子一样,以为这样是对她而言最好的选择。艾阿姨,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路。”
对门的房子里,一头红发的吸血鬼给自己开了瓶起泡酒。
酸酸甜甜的液体入喉,让她想起小时候第一次和父母一起酿的酒;天边的那轮明月也似乎和玫瑰庄园里的那一轮重叠。
她的脑海里泛起很久远的记忆来。
那时候她还没有庄园里的玫瑰丛高,吸血鬼夫人也会轻声说话,教她家族里特有的酿酒配方,让她成年以后能以酒代替吸血,不用冒险去狩猎动物。
她在花丛里乱窜,想要去摘开得最好的那一朵玫瑰,却险些栽进荆棘里;是熟悉的手及时把她拎了起来,又小心地放到吸血鬼夫人的怀里。
老吸血鬼很少对她和颜悦色地说话,但自从他知道自己的孩子喜欢喝什么,家里的冰箱便从没缺过冰镇番茄汁。
小黛端着酒杯想,有没有一种可能,家里的老家伙其实是太想保护她了呢?
7
小黛在妖怪礼物店里逛了三圈,也没想好要买什么给老家伙赔礼道歉。
她挑来挑去,最后选中了一组带着玫瑰色泽的高脚酒杯;只是还没付钱,就被她先失手敲碎一支。小黛很惆怅,她没想到砸杯子这种事也会遗传。
“那个……你们店里收兼职打工的吗?”小黛小心翼翼地问,“我出来之后花钱大手大脚,卡里没什么余额了。”
她看简星面露难色,立马瞪大了眼睛,楚楚可怜地撒娇,“我真的很想买下这组酒杯嘛,只是手头有点紧。我每天从吸血鬼学院上完课就来你店里帮忙,让我做什么都可以!”
“而且,这是一个叛逆少女和家人冰释前嫌,寻求和解,重新拥抱温暖亲情的珍贵机会啊,你不会不答应吧?”
看着小黛像小狗一样湿漉漉的眼睛,楚楚哀求的眼神,简星瞬间忘了她凶悍吸血鬼的身份,反而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。谁能拒绝一个这么可爱动人又理由充分的小姑娘呢?
“……那你兼职的时候就负责整理货架和清洁展柜吧。”简星同时也表示了她的担忧,“不过,你千万不要再打碎什么东西了。”
小黛举起手发誓,“不会的!我保证好好干活!”
也许是因为太过激动,出门的时候小黛抱着礼物盒蹦蹦跳跳,哐当一声把头撞上了玻璃货架,险些又砸碎一颗水晶球。
她心虚地把店门合上,背后隐隐约约传来简老板和保安的对话:
“老板,你真的要让她在店里兼职吗?”
“唉,我一时心软嘛。都答应她了,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……”
向来以拳头说话的小黛同学重新回到了吸血鬼学院,提起许久不曾拿过的笔,歪歪扭扭地写了一封信,和礼物一起寄往玫瑰庄园。
剩下的两只玫瑰酒杯被小黛用气泡纸裹了一层又一层,外加超厚加倍的减震泡沫,包装浮夸;以至于吸血鬼夫人签收的时候,差点以为女儿寄了个冰箱回来。
——玫瑰庄园的长桌上,放着两只崭新的酒杯,两个脑袋紧紧挨在一起,努力辨认着女儿狗刨一样的字迹:
“我曾经砸碎了值得珍惜的东西,为此我感到非常抱歉。这是我送给你们的道歉礼物,请小心使用,别再轻易拿它砸桌子。
人类并没有你们想象的那样可怕,我在他们身上学会了可贵的情感,但我也明白,你们始终会有担心和顾虑。请原谅我依然想用喜欢的方式过这一生,但我会保护好自己,也会始终记得,我们爱着彼此。”

:摇铃有歌(三)
6
温晴发现自己最近低血糖有些严重。
第一次她是在家里的浴室昏倒的,醒来之后发现手肘砸在放毛巾的架子上,蹭破了一大片皮;第二次是在星街广场忽然昏了过去,还未听清周围人群紧张的询问,她就失去了意识。
温晴醒来的时候,发现自己正趴在翟江的背上。熟悉的气息让她觉得莫名心安,她埋下脑袋,在那人的肩上蹭了蹭。背着她的人身体僵了一下,脚步却没停下。
命运真的好神奇,每一次她碰到大麻烦,这个人都会出现,就像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一样。
她知道自己应该是喜欢这个人的,但她是个盲人,什么也没有。她甚至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,有着什么样的过去,从事什么样的工作。
温晴自嘲地笑笑,她又有什么身份和理由对他告白呢。她闭上眼睛,眷恋着这一刻的温暖,假装又睡了过去,实则在脑海里想着该送翟江什么样的礼物——
圣诞节就快到了,就算不把心意说出口,她也想给翟江送样东西;可她预算有限,也不知道翟江会喜欢什么。
大概是入了冬的缘故,她最近睡的时间越来越长。温晴想,自己应该是感冒了吧,希望翟江不要也冻病了。
平安夜的前两天,温晴没有出现在往常唱歌的地方。翟江在星街广场的一家男装店找到了她。
抱着购物袋的温晴很惊讶,“你是怎么找到我的?”
翟江不自觉地摸了摸鼻子,“看你没在广场上表演,就到处找了找。”其实他是一路跟着温晴的,只是一直没现身。他怕温晴再像那天一样突然昏了过去,如果他不在身边,后果不堪设想。
温晴别别扭扭地拿出那个购物袋,塞到了他怀里。
“给我的?”翟江有些惊讶。他看着温晴走进这家店,和导购员聊了半天,可他没想到她是来给他买衣服的。
温晴低着头思索着措辞。她从来没见过翟江的样子,但直觉告诉她,他应该是那种温润清秀,长相干净的男孩子,就像他的歌声一样。他如果穿件白色的毛衣,应该会很好看吧。
“本来是想圣诞的时候给你个惊喜的,不过你都发现了,就直接给你吧。”温晴冲着他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。
“我最近可能是有点感冒,昨天在家懒洋洋地睡了一整天。我给你买了件毛衣,店员说是羊毛的,很保暖,你也要小心别感冒了呀。”
吊牌还没去掉,他知道这件毛衣花了她不少钱,她一定攒了很久。
“谢谢你的礼物,我很喜欢。”他摸了摸温晴的脑袋,又说道,“我去试衣间,现在就换上。”
那种奇怪的感觉又来了,鼻尖和心头一起发酸,连呼吸也变得困难。
温晴并不知道,她昨天睡了一整天,他也在她身边守了一整天——她的病越来越严重了,病猫总想找机会对她下手。
换了毛衣的翟江陪着温晴在星街广场散步,盲杖轻轻敲着地面,轻快的节奏和她雀跃的心情不谋而合。她说不上来自己为什么这么高兴,也许是因为翟江很喜欢她送的毛衣。
迎面而来的人流越来越多,温晴不得不放慢了脚步。下一秒,一只温热的手牵起了她的手指。
“人太多了,我带着你。”她听见身边的人这样说,指尖痒痒的暖意一直传到心底。
“翟江,你知道吗,星街广场每年元旦的时候都有跨年活动。”
翟江牵着她在人群里穿梭,轻声应到,“我今年刚搬到这附近,还没有见过。”
“最大的那个LED屏上会有倒计时,倒数到零的时候,就会放一场盛大的烟花。虽然我看不见,但我听见过大家的欢呼,一定特别好看吧。”她悄悄握紧了牵着她的手指。
“我以前也是一个人来的,今年我们可以一起跨年,你给我讲放的烟花好不好看,可以吗?”她的心跳得飞快,生怕自己的逾越换来一句拒绝。
好在他没有。
翟江笑着说,“好,我到时候陪你一起看。”
7
人世的平安夜,缀满了流动的光彩。
温晴的感冒似乎一直没好,她觉得浑身没力气,脑袋昏昏沉沉的。翟江来敲门的时候,她费了好大的力气才从床上爬起来。
“圣诞快乐,温晴。”听见熟悉的声音传来,她似乎又有了些精神。
在来找温晴之前,他想了很久要给温晴送什么样的礼物,但最终什么也没有买。那样干净善良的女孩子,如果知道他的钱是从哪里来的,应该会看不起他送的礼物吧。
他穿着温晴送的毛衣,给了她一个拥抱。
温晴被这突如其来的温热惊到了,呆呆地站在原地。不知时间过去了多久,她听到一个温柔的嗓音在耳边响起,“这是给你的圣诞礼物。希望你不要嫌弃。”
如果不是被巨大的喜悦和甜蜜冲昏了头脑,她一定会听出他此刻的声音和以往不太一样。
“好啦。我该走了。”他松开温晴,劝她回去休息,“看你一副没精神的样子,回去睡一觉吧,睡醒感冒就会好了。”
温晴也莫名感到特别困倦,但还不忘问他一句,“你去哪里呢,是和朋友约了过节吗?”她的语气里不自觉地透着紧张。
翟江笑出了声,伸出手想摸摸她的脸,但又缩了回去。“没有。是有件要紧的事情要去办。”
温晴终于放心地回去睡觉了,脑袋一沾到枕头就沉沉地睡去。
屋外有雪花打着旋落下,晃晃悠悠,如同翟江的脚步。
一只黑猫踩着雪走来,表情带着愠怒,“你做了什么?为什么我闻不到她身上的味道了?”
翟江的脸色有些苍白,但他还是对着那只黑猫露出了一个挑衅的微笑。
“我没做什么。”他蹲下身去,从口袋里掏出一只亮银色的手铐,以黑猫来不及反应的速度,迅速地扣在了它的脖子上。“我说过,不会让你好过。”
他慢悠悠地把手铐的另一边挂在了自己的手腕上。
黑猫奋力挣扎,爪子扒拉着脖子上的禁锢,但它越是挣扎,脖子上的手铐就锁得越紧,仿佛要抽去它所有的力气。
平安夜的雪下得很大,他终于支撑不住倒了下去,和那只精疲力竭的黑猫躺在一起。旁边的黑猫开始凄厉地惨叫,滔滔不绝地痛骂他,“你绝对是疯了!你他妈要找死为什么拖着我!”
“你很吵。”翟江闭上眼睛,开始轻轻地哼歌,唱的是温晴最喜欢的那一首——
“离别的你我,才明白挥霍有期限,你一语,你一言,是我最眷恋;若你能听见,岁月的拨弦,依然能感觉,你从未消失过,一直在我身边……”
他用尽了自己所有的妖力消除了温晴的病,包括她因病而致的失明。
改变一个人类的命运,代价是以命换命。他会在数年里逐渐虚弱,会退化成最初的样子,然后彻底消失。
而剩下的那几年,他也许要在监狱里度过,再也看不见温晴——他用自首和管理协会做了交易,所以执法员给了他锁住妖怪的手铐和一天的时间,让他能够做完这些事。
平安夜的零点时分,星街广场的方向将会有巨大的声响划破夜空,那个听觉灵敏的女孩会听见风捎来的信。
她会醒来,她会看见,那场为她而准备的盛大烟火绽放在夜空里。
而风里住着的那只小妖怪,会陪着她,看完这场烟火。
8
翟江因为偷窃、诈骗罪而被刑拘。
而那只病猫则因为吞食人类的罪行,将被永远监禁在百妖监狱。
五年后,翟江被破例特许出狱,因为他的生命只剩下最后一天。和他做过交易的那位执法特别准许他出来,见温晴最后一面。
执法员告诉他,温晴恢复视力之后,去一家音乐培训机构当了吉他老师;四年之后,她嫁给了教钢琴的同事,他们的孩子在一个月前刚刚出生。
翟江不做“算命大师”好几年,但还能联系上以前帮忙的小妖怪,消息也算灵通。他找到简星的妖怪礼物店,是想给那个孩子买一份满月礼。
简星给他推荐了一支摇铃,“这个怎么样?有音乐,还可以投影,被赠予的那个孩子可以看到别人看不见的影像。”
翟江接过摇铃,摩挲了一会儿,神色开始变得温柔,“我知道您的能力很特别,可以把妖怪的某种能力‘封印’进一件物品里,所以我想请您帮个忙。作为答谢,我可以告诉您,关于当年那位失踪的执法员的一些消息。”
简星听见他的话,眼睛里亮起光来,“你怎么会知道……”
翟江笑着打断她,“我和您说过,我是走江湖算命的,知道的总比别的妖怪多一些。”他把手里的摇铃递给简星,“我是只帝江,除了唱歌别的也不会,能力有些丢人,不过用在这里刚刚好。”
据妖籍记载:有妖焉,赤如丹火,六足四翼,浑敦无双目,是识歌舞,实惟帝江也。
——温晴哄孩子睡着之后,下楼去取了快递。
她拆开盒子,里面是一只包装精美的礼物盒,还附着一张贺卡;贺卡上写着“摇铃有歌,长夜有风”,署名是住在风里的小妖怪。
温晴拿着贺卡和礼物站在原地,笑着笑着就哭了,惹得睡着的孩子跟着她一起哭起来。她拿起那个模样可爱的摇铃,在孩子面前轻轻晃着。孩子有着双湖泊一样的眼睛,长长的眼睫像是柔软的水草,她看着摇铃晃呀晃的,渐渐地止住了哭泣。
只有那个小小的孩子能看见,眼前有只四翼六足的,浑身圆滚滚的小妖怪在空中跳着舞;小妖怪没有眼睛,却有着最温柔的歌声。
注:
1.文中歌词来自旅行团的《逝去的歌》
2.妖怪帝江的介绍参考自:《山海经》第二卷《西山经·西次三经》

:阿满的项链(一)
那是个阴天,一双沾着泥点的粗布鞋站在了礼物店门口。
他不安地搓着手心里的什么东西,低头看看自己的手心,又焦灼地望望四周,看起来很是犹豫。
他深吸一口气,最终还是推开了那扇透明的玻璃门。
“欢迎光临,请随意挑选喜欢的礼物吧。”
守着礼物店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,束着马尾辫,笑起来眉眼弯弯。
“你店里的礼物都很贵,我买不起。”
这个中年男人缓缓伸出手,捧出一条项链,语气有些紧张,“我……我可不可以把这个卖给你们店里?这是很珍贵的东西,一定会有人想买这样的礼物的。”
简星小心地接过项链,把吊坠捧在手心里,洁白的坠子散出淡淡的月色光辉。
她的视线从项链移到面前的那个男人脸上——
那是一张约莫四十多岁的面容,长相普通,偏黑的皮肤嵌着浅浅的皱纹,却有双和蔼又明亮的眼睛;
他穿着一套略微褪色的工作服,胸前的口袋印着一排小字——运多多搬家公司。
她手里握着的东西,是他这个种族所有的独特生命力。
如果从身上取下这“吊坠”,他们就将失去所有的天赋和能力,成为一个普通的人类;如果项链离身,他们将在短短数年里迅速衰老,枯竭生命。
简星见过不少他的族人。
种族的优势赋予他们高大的身材,俊毅的长相和饱满的活力,融入人类社会的他们大多混得极为体面,总是昂首挺胸,西装笔挺,举手投足间充满自信。
而眼前的人,似乎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搬运工人,生活拮据而窘迫。
“不好意思,我不能买下这条项链。”
简星把项链还给眼前的男人,“如果是其他的东西,或许我还可以考虑,但这是你的生命。”
男人焦急地把简星的手推了回去,“就请您帮帮我吧,我真的很需要钱。”也许是他的目光太过真诚,简星有了一丝的犹豫。
“为什么会想卖掉自己的狼牙呢?没有了它,你的命也就没有了。”
“我这条命,本该在十八年前就结束了。”
1
阿满出生在狼人森林,妖界与人界的交汇之地。
族长说,母亲生他的时候费了很大的力气,如果不是那天恰好是满月,母亲就会因为难产而丧命——这对生命力极为强大的狼人来说是很罕见的情况。
母亲历尽艰险生下他,和他的关系却并不亲密。
阿满起初以为是自己生来矮小,动作笨拙,给母亲丢了脸。
可母亲看着他的眼神总是很复杂,大部分时候是冷漠的,有时候却又夹杂着愤怒和不甘,甚至有些怨恨。
狼人习惯集体行动,从不落单,但阿满总是被族人扔在洞穴里。
长大些后,阿满开始逐渐明白为什么母亲不喜欢他,族人对他的态度也不冷不热。
其他的狼人小孩都是有父亲的,只有他没有。
其他的狼人小孩也从父母那里听来一些传言,在打闹里用来嘲笑他——
比如,他不像其他狼人那样强壮聪明,是因为他的父亲是个普通人类;再比如,他的母亲对他冷漠嫌恶,是因为他有一双像人类父亲一样的黑色眼睛。
阿满逐渐拼凑出一个故事来:
母亲年轻时曾隐藏身份融入进人类社会里,拥有一份光鲜体面的工作,并在工作中结识了一个人类男子。
人类男子对聪明美丽的母亲一见倾心,展开追求。母亲摘下自己的隐形眼镜,露出绿色的瞳孔,亮出锋利的獠牙,也没有吓退那个痴情的人类。
于是他们很快相爱,像一对人类情侣那样步入婚姻。
婚后母亲辞去工作,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,每天为人类男子准备可口的晚饭,她甚至愿意接受人类生老病死的脆弱,也拥有人类白头偕老的浪漫。
但不知为什么,曾经为了爱情可以不计身份,对她许下誓言的人类男子出轨了——在她怀着孕的时候。
母亲现出狼头,对人类男人愤怒地咆哮,震得家具摇摇晃晃。人类男子吓得抱头钻在书桌下,瑟瑟发抖连声哀求。
母亲彻底死心了,狼人天生骄傲勇敢,她怎么也不能说服自己,她爱上的竟是这样懦弱又花心的男人。她很快搬出人类的房子,回到族人身边,绝口不提在人世生活过的那段日子。
有一次,阿满曾试探着问母亲,人类的世界是什么样的,他能不能见一见自己的父亲。
母亲冷冷地瞥了他一眼,美丽的绿色眼睛里带着轻蔑。
阿满知道,母亲对他的冷漠,都是源于对他那个人类父亲的厌恶和怨恨。
他局促不安地低下头去,以为母亲会大发雷霆。但母亲没有冲他发怒,只是漫不经心地吐出一句,“你会有机会的。”
十八岁那年,阿满终于明白了母亲口中的“机会”是什么意思。
狼人们的成年礼在月光下举行。
成年的狼人会离开族群,前往妖界或人世,开始生存的历练,时满十年便可以结束历练,回到狼人森林;狼人也可以凭自己的意愿,在妖界或人世定居长留。
阿满听说,去了妖界的狼人,有的成为了有头有脸的管理者,管理着百妖,身份高贵;
而去了人世的狼人,大多都能获得一份体面的工作,拥有舒适的生活,还曾有狼人成了了不起的企业家,雇佣着成千上万的人类。
每个狼人都有权利选择去往哪一个世界,但阿满没有。母亲说,像他这样血统不纯正的狼人,是没有资格进入妖界生活的。
到了分别的时刻,阿满看见其他的狼人和自己的家人拥抱,郑重告别。可母亲的脸上没有一丝的不舍,也没有告诉他如何找到自己的父亲。
她只是把阿满推进了那扇发着光的小门,留给他一句,“从此以后,一切都靠你自己,我没有义务为你做任何事情了。”
所谓亲情,言尽于此。
2
人类的世界和他成长的地方截然不同。
母亲知晓人界的规则,知道阿满成年后只能去人界生活,却从未教过阿满学习人类的知识和文字——
或许她根本没想过,要让阿满活下去。
阿满难过地想,他其实并不是被送到这里的,而是被母亲抛弃在了陌生的世界里。
连字都不认得,要活下去真的很难。
起初,他只能睡在天桥底下,和路过的野猫一起翻垃圾箱,找些果腹的食物。
在翻垃圾的时候,他认识了第一个人类朋友,流浪汉狗子。
狗子年纪有些大了,一条腿还是跛的,平日里以乞讨为生。他知道该等在饭店后厨的小门外,碰上好心的老板,就能吃上馒头和尚算可口的剩菜。
第一次看见阿满翻垃圾的时候,他刚讨到一大袋剩菜,于是好心分了阿满一个干馒头。
“太谢谢你了!你一定是个好心人。”阿满感激得热泪盈眶,狼吞虎咽地啃着。
狗子又匀了半盒剩菜给他,是一桌客人吃剩下的辣炒肉丝,只剩下沾着肉末的青辣椒。
“孩子,你打哪来的?我以前没在这附近见过你。”
阿满被辣得嘶嘶哈气,随口糊弄了过去,“我不记得了。我走了好久的路,就到了这里。”
狗子看他一副年轻体壮的样子,说话也清楚,不知是碰上了什么事,竟沦落到翻垃圾找食。“你有什么本事没有?”
阿满抹抹嘴,认真地问道:“我力气挺大,算不算个本事?”
某天夜里有辆大车路过,轮子陷在坑里,两个男人试着推了几把没推动,最后是他帮忙推出去的,人家都夸他“力气大,厉害”,他就记在了心里。
狗子拍拍他的肩,“我听人家说,隔壁街砖厂招工的。你兴许能去混口饭吃。”
阿满听说给饭吃,眼睛亮了起来,“你也在那里混饭吃吗?”
狗子听了哈哈大笑,指着自己枯瘦的那条腿说:“我不行,我是老骨头,一条烂腿,人家不要的。”
天亮之后,狗子领着阿满去了招工的砖厂,阿满就此拥有了第一份工作。
阿满手脚勤快,力气又大,工头对他也很满意。干了一个月,他第一次领到工钱,激动得恨不得冲出门去对天嚎几声。
他当然不知道,自己的工钱为什么比其他人少了半叠,他只想去找到狗子,告诉他自己挣着钱了,可以带他去买那种刚出笼,白花花的,吃起来不会噎着的馒头。
——狗子没能等到白花花的馒头,只等到了一块白色的布。
阿满找到他的时候,他正一动不动地躺到在一片血泊里,有人给他盖上一块布,抬着他匆匆离去。
这是阿满第一次见识到人类的脆弱和死亡。他捏着自己的工钱,怔怔地站在原地,听着周围的人议论纷纷。
原来人的生命可以那么轻,那么脆,只是被车撞了一下,就会融化和消散。

:玫瑰酒杯(二)
4
自从知道小黛一个人住后,艾岚常常喊她来对门吃饭,仿佛真的把她当作了自己的孩子。
除了解酒汤之外,艾岚还烧得一手好菜,从红烧鸡翅到番茄炖牛腩,每一道都砸在小黛心坎上。
每次在艾岚家扒着米饭时,小黛都会偷偷地想,她如果是艾岚的孩子,一定舍不得跑去遥远的城市生活。
艾岚没有丈夫,只有一个在外工作的女儿,每年只回一次家,待上几天又匆匆离开。
她退休之后,就一个人守着这个空空的房子,每天翻来覆去看电视剧,把被子拿出来晒一晒,把家里的角角落落擦干净,晚上和小姐妹去跳广场舞。
跳舞的时候,小姐妹们总问她,“女儿怎么不回家呀”,“什么时候结婚呢”,她只能笑笑说女儿工作忙,别的事还早着呢。
其实她心里也嘀咕,女儿的男朋友谈了好几年,也来家里吃过一次饭,怎么一直不提正事。
跳舞队的小姐妹又喊她一起逛街,去挑在孩子婚礼上穿的裙子,红色的旗袍,喜气洋洋的,穿上去衬得人的脸色都润上几分。
她表面上笑着说恭喜呀,其实心里在想:这旗袍要是穿在她身上,一定要更好看;回到家里,眼见这小小的房子好像越发的冰冷空荡。
丈夫在很多年前就去世了,她一个人把女儿拉扯长大,看着小姑娘的个头越拔越高,可高中一毕业,就像长了翅膀一样,扑腾着去了很远的地方念书。后来女儿毕业、工作,飞得越来越远,电话却越打越少。
别人都说她的女儿省心,会读书又有本事,去了大城市工作,这时候她好像有那么几分骄傲。
但大部分时候,她心里都是酸酸的,只能拍拍飘窗上的一堆小玩偶,觉得还是这些小娃娃好,至少不会哪天突然长出翅膀来。
对面那户空了很久的房子不知什么时候搬来了一个小姑娘,眼睛大大的,像是个大学生。听她说,学校放暑假了,父母又都在外地工作,她就一个人住在这里。
艾岚看着她,就像见着了还在念书时的女儿,总是笑嘻嘻的,胃口也好,一顿能吃完两碗米饭。
晚上跳舞的时候,小姐妹又聊起家里的事,说是家里新添了个小宝宝,还拿手机上的视频给她们看,白胖胖的脚丫晃呀晃的,晃得艾岚心里痒痒。
跳过广场舞,艾岚回到家里,忍不住从衣柜深处掏出一个小盒子。
她打开盒子,里面放着的是一对色泽古朴的金镯,样式有些旧了,却是她最珍贵的东西。
嫁给丈夫的时候,这对镯子从她母亲的手上褪下来,戴到了她的手上。她想过不止一次,等女儿结婚的时候,她就把这对镯子拿去重新打一遍,再亲手给女儿戴上,送她漂漂亮亮地出嫁。
就在她小心地把镯子包好的时候,手机滴滴一声,传来女儿发的微信。
艾岚把眼睛揉了好几遍,又盯着屏幕看了好几遍,女儿发来的消息的的确确写着“妈,张老师向我求婚了。我答应了。”张老师是女儿对他男朋友的昵称。
艾岚一下子激动得不知所措,连手也不知该摆在哪里。她想象自己已经穿上了红彤彤的缎面旗袍,喜气洋洋地挨桌去敬酒;又想到自己抱着白胖胖的小孩子,拍了好几十张照片,挨张拿给跳舞队的小姐妹们炫耀。
她实在是太高兴了,快乐仿佛瞬间挤满了这套空荡荡的房子,马上就要冲出门去。
她迫切地想要找个人说话,好分摊下她这一刻的心情;可跳舞队小姐妹们的孩子早就都成家了,她们说不定要嘲笑她的这份激动。
艾岚又想到对门住着的小姑娘,脚步便轻快地朝对门走去。
——“咚咚咚,咚咚咚”,门外的敲门声显得很急促,小黛从沙发上一骨碌滚起来,拉开了房门。艾岚站在门口,眼里聚着光,连眉梢都带着喜悦。
“艾阿姨,发生什么事啦?”
“小黛,阿姨想和你分享个好消息。”艾岚眉飞色舞,声音充满了活力,“我女儿就要结婚了!等我们家办酒席的时候,你也来喝杯喜酒!”
小黛一时没弄明白,她的女儿要结婚,她为什么要这么激动。但看见艾岚快乐的样子,她连声附和道,“那太好了,恭喜你啦艾阿姨!”
艾岚的眼睛笑得就要看不见了,她拉着小黛的手说,“明天晚上阿姨多做点菜,再开瓶酒,好好庆祝下。”
其实人类结婚,办喜事呀什么的在小黛看来都不算什么特别有意思的事情,但她听到有好菜吃,还有酒喝,于是眼里也放出光来。
5
七点三十分,小黛准时敲响对面的门。
她足足等了五分钟,才等到艾岚开门。在看到艾岚的那一刻,小黛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。
只是过了一天的时间,那个眉飞色舞的艾岚不见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面色灰败,眼眶红肿的女人,仿佛一株枯萎干涸的植物。
艾岚扶着自己的腰,缓缓地挪到沙发边,一下子栽了下去。
小黛紧张地扶住她,注意到她的手指微微颤抖着,还缠着厚厚的纱布。“艾阿姨你怎么了?怎么突然受伤了?是谁欺负你了吗?”
她连珠炮一样地抛着问题,艾岚不知先回答哪一个,眼泪却率先砸了下来。
“是天意吧,一定是天意。”她只是不停地重复着这句话,“什么都没有了。”艾岚的眼泪止不住地流,目光里也不再有任何神采。
在艾岚支离破碎的哽咽里,小黛终于听明白了事情的始末——
她一大早就兴冲冲地带着珍藏了多年的金镯出门,想给女儿重新打一对小圈的镯子,好在她婚礼时戴上她细白的手腕。
镯子用绒布包着,裹了两层,装在小盒子里,又塞进了小包;艾岚怎么也想不到,会有人平白无故窜出来抢她的金镯。
一开始,她以为那个小老头只是想抢她的包,她死死地抓紧包,怎么也不肯松手。抢包的人用力地掰开她的手指,片刻之后突然松了劲,艾岚一下子往后摔去,结结实实摔着了腰。
她惊魂未定地打开自己的小包,却发现那对金镯已经不见了。包着金镯的绒布还在,包着绒布的小盒子也在,唯独她最珍贵的金镯消失了。
等艾岚回过神来,才发现自己的手不停地颤抖着,钻心的疼从手指尖传来。
看着艾岚的样子,小黛听得火冒三丈,眼角也开始泛起猩红,“是谁偷了你的东西?在哪里被偷走的?我帮你要回来!”
但艾岚又失魂落魄地摇摇头,仍是重复着那句,“这是天意。报警追回来了又怎么样呢,用不上了。”
艾岚抹着眼泪,被偷了金镯并不是她最难过的事情。
她怎么也想不通,为什么女儿口中的结婚就只是领个证,连婚礼也不愿办。她也不明白,现在的年轻人怎么造出一个叫“丁克”的词,把不生孩子这件事说得理所当然。
孩子不声不响结了婚,鞭炮也不放一串,酒席也不办一桌,要遭多少人笑话。她梦里穿过不知多少次的那件缎面旗袍,就要永远地压在衣柜底了;她也摸不着白胖胖的脚丫,只能抱着女儿留在飘窗上的那堆小娃娃。
“安安小的时候,和我很亲。可她越长大,我越不知道她在想什么。我让她回来工作,她不愿意,非要一个人在外面吃苦。每个月就寄钱回来,多的话也没有。”
“好不容易她终于要结婚了,可是她说不办婚礼,也不要孩子……好像什么都要和我反着来,我说她几句就急眼,还把电话挂了。”
“她难道是怨恨我吗?可我只有她一个孩子呀,我不比所有人都盼着她好吗?我怕她选错了路后悔呀!”
“现在好了,酒席不办了,镯子也让偷了,什么都没有了。”艾岚泪眼婆娑地把这些事情都倒给小黛听,因为她没有别处可说;她唯一庆幸的是,当初没有告诉跳舞队的小姐妹们,女儿马上要结婚了。
小黛听着,仿佛在这个故事里瞥见了另一个影子。她轻轻地拍了拍艾岚的肩膀,眼神微垂,视线落在她身边的小包上。
“艾阿姨,你别太伤心了。镯子的事我帮你想想办法。”
凭着包上残留的一点点气息,小黛追了几十公里。
在没有一丝光线的深夜里,有道身影快得像一阵风,在鳞次栉比的高楼之上穿过,最终在一条无人的小街上找到了她的目标。
苍白的脸在这沉沉黑夜里宛若一道凌厉的月光,忽然出现在那只乌骨的面前。
“妖怪乌骨,嗜金如命。”一头酒红色长发的少女拦住了那人的去路,指尖无声地伸出了尖锐细长的指甲,话语间带着狠戾。
“把你今天抢的金镯交出来,否则我就要了你的命。”每次打架之前,总要先放吓唬人的狠话,这是小黛的一贯作风。
身躯佝偻的小老头往后退了两步,面对一只年轻力盛的吸血鬼,他多少有些忌惮。
“你们向来是避着人类的,为什么要帮人?”他怯怯地问。
“关你屁事。”小黛没什么耐心,“你抢了人的东西你还觉得有理?”
小老头的后背缓缓地隆起,似乎更加伛偻,他缓缓开口道,“千百年前,我的族人还未找到修成人型的方法,被人类抓住后即被剖开取骨。我不曾杀人,不过是讨点金子,怎么不行?”
妖怪乌骨,身似飞鸟,正羽如刃,虽名为乌骨,却有一根赤金的脊骨;在很久以前,的确有不少乌骨遭人类捕杀。但他们吸血鬼不也让某些不怀好意的同类败坏了名声,被烧死过不少吗?
这些上了年纪的老妖怪怎么脑子都这么固执呢。小黛叹了口气,“捕杀乌骨的人和你现下抢劫财物的人,根本不是一样的。你抢走的,是一个母亲的珍贵心意。只要你把镯子交出来,我不为难你。”
但对方没有听从她的建议,脸上的表情突然变得凶悍,从隆起的背后抽出一对硕大的翅膀来,每一根正羽都闪着锋利的寒光。
她这个种族天生力量强大,但对付凶残的乌骨还是费了很大的劲。
几番较量下来,乌骨翅膀上的羽毛被小黛生生薅下来几把,偷来的金子零零散散掉了一地,小黛趁机把艾岚的金镯抢了回来;但她的情况也没好到哪里去,身上挂彩了好几处,冰凉的血液微微浸透了衣服。
那只乌骨不肯认输,本想继续缠上来,却在一声枪响里骤然倒地。
小黛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声响吓了一跳。
幸好,拿着枪从暗处走出来的人似乎对她没有敌意。
“你是谁?”小黛警惕地看着那个戴着面具的人。
“帮你的人。”低沉的声音听来极为陌生,小黛并不记得自己认识这样的人。
“可是你杀了一只妖怪……”小黛第一次感到了害怕,连声音都微微颤抖,“你要是对我动手,玫瑰庄园的老吸血鬼不会放过你的!”不知为什么,在害怕的时候,她第一个想起的是总对她凶巴巴的父亲。
对面的人轻笑了声,“麻醉剂而已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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