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伸手在他的脸上打了一巴掌,说是巴掌,其实我也毫无力气。
“狗崽子,走开。”
唐知抓住我的手,伸手在我的掌心舔了舔,随后趴在我耳边说道。
“我喜欢你,宋书,我们在一起一辈子吧。”
我迷迷糊糊的点了点头。
昏睡过去前,我忍不住想到。
对不起了,妈。
你以后没有孙子了。
番外。
唐知视角。
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,他穿着板正的正装,在我的高中里作为优秀学生演讲。
我对他的印象很深,因为每一学期他基本都是榜上有名,老师们都很看好他,奖状奖金拿到手软。
好优秀。
他有好多粉丝,有好多人都喜欢他,我的生活随处可见他的碎片。
我也忍不住想要更加了解他。
想要离他更近,但是在那么多人里,我应该只能算是路人甲。
我想变得优秀,但是我好像除了打游戏的天赋之外什么都没有,可是,他不打游戏。
闲暇时间我总喜欢去图书馆,看他的位置坐在他的旁边,只想这样近一点。
“这是我的笔记,我看你好像很需要。”
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。
再次见他,他还是那样的好看,虽然是女装我也依然一眼就看出来是他。
根据我多年网上冲浪的结果,我知道,想要追求男神,哦不女神,必须先成为一个合格的舔狗。
曾经的我自卑,唯唯诺诺,如今的我重拳出击。
我毫不犹豫的对着他大放厥词。
“我要当你的舔狗!”
都说舔狗舔狗,舔到最后应有尽有。
但是效果微乎其微。
那天,他喝醉了,他醉酒的样子好可爱,脸颊红扑扑的,嘴里嘟囔着我的名字,那一瞬间我好想亲上他红润的嘴唇。
我好想触摸他柔软的发丝,轻抚他的脸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