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是在夏末秋初的一个早上。
这个季节的早晨,已没了酷夏时的闷热。向西喜欢上了早起跑步,因为她发现,让血液在一天之初沸腾起来,有助于她保持这一天的动力。她已想明白,她要让自己保持这种热血的心态。这不是刻意追求轰轰烈烈,这只是平淡生活的一种积极的状态。
她迎着不再燥热的秋风,朝着即将升起的太阳奔跑着。那从容轻盈的步伐像琴键上跳动的音符,那纤细柔软的身姿优雅的像只白鹤,仿佛能随着太阳升起的那一刻展翅高飞一样。
他,有些面熟。向西停下脚步,转身追上与她擦肩而过的男人。站到他面前挡住他的去路,抬头细看,真的是他!
两个月没见,他怎么变化这么大?像是宿醉刚醒。一脸胡子显得邋里邋遢,身上的花色T恤满是红酒的印渍,挺拔的身姿此时也松松垮垮,仿佛下一刻就能瘫倒在地上。当他看到站在面前的向西时,眼睛里闪过一丝尴尬的微光,嘴唇蠕动了一下,却没说出什么。
向西伸出手拉住他,他的手稍显冰凉。不是男人的体温一般比女人高吗?一般的小说里不都说女人冰凉的手,被男人宽大的手掌捂热的吗?原来现实不是那样,最起码她这次遇到的实际情况不是。女人的手凉,可以通过跑步改变,不但可以让自己热起来,也可以去捂热别人,一双冰凉的手。
向西不说话,陈霆伟也始终无语,他随着向西来到她家。向西的家不大,是一室一居的。进门左手是卫生间和厨房,右手边是卧室,东侧是客厅的阳台,但没和客厅做分割。客厅里西墙整面墙做成了书架,上面除了放置了几个工艺品,其它空间全摆满了书。沙发是彩条布艺的,却放着一个实木茶几。茶几上堆着几本书,放着一个笔记本电脑。茶几下铺着一条厚厚的米色地毯,上面还放着两个灰蓝色的蒲团。阳台靠北侧放置了一个两侧置物架,上面放着几盆水培绿植,和一个小型的鱼缸。其它空间基本被一个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