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我还是晚了。
都怪我跑得慢了,都怪我病了,都怪我住院,都怪我逞英雄非要救陆时初……我找到的时候,乐乐已经死了。
我可爱的小金毛只剩下了半只,另一半就像陆时初诅咒的那样已经早早进了别人的肚子。
而剩下的那一半也连毛都没有了。
老板……这半只狗我买了,能不能把它的项圈和毛皮一起给我?
不行啊,今天就这么一只狗,卖给你我生意不做了?
老板我求你了。
许是见我已经哭得泪流满面,老板终于松了口。
卖你可以,得加价,两千。
就这样,我的乐乐又回来了。
领养的时候乐乐是所有小狗里最便宜的,现在乐乐虽然只有半只,却是当初所有小狗里最贵的也比不上的身价。
我就说嘛,我的乐乐就应该是最最最贵重的宝贝。
我抱着血迹未干的半只狗在街上走着,手上都是血。
我也分不清是乐乐的血,还是我在陆时初那里划伤的手渗出的血。
路人纷纷投来异样的眼光,我却毫不在意。
我呀,要给乐乐买最好的房子去了。
一个应该安置在有花有草,有山有水地方的房子。
一个……只有不到一平方米的房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