坏消息:我穿书了,而且是一本古早霸总文。
好消息:我闺蜜和我一起穿过来了。
更坏的消息:我俩都没看过这本书。没关系,只要我的好朋友在我的身边,我俩将会孤立全世界的人。
这天我一如往常的和我闺蜜犯剑“双双,你愿意给我一百万吗?(抛媚眼)(眼睛抽筋)(遗憾退场)”
下一秒。
支付宝到账一百万。
我靠?!
我直接垂死病中惊坐起,老奴闪亮登场。
“你中彩票了?”她邪魅一笑“不,我突然发现我是百亿富翁走丢的女儿。”
于是,从此我靠我闺蜜走上了人生巅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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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穿书了,原因是在我第n次写小说挖坑不填被读者追着骂的时候,眼前一黑,再次睁眼就是在这本书里了。
好消息,我知道这本小说。
坏消息,我没看过。
这本小说只是在前段时间由于太土太潮流而被我和好朋友吐槽。
不过还好我只是个路人甲,一名平平无奇的孤儿,于是我又干起了我的老本行,开始每天码字。
和双双相认是个意外,在这天我出门买小蛋糕的时候,就听见不远处有人吵架。
这种热闹我怎么能错过呢,我兴致冲冲的冲过去。
原来是一个老太太想插队,然后被一个年轻人阴阳,就吵起来了。
我边嗑瓜子边点评:“这个吵架姿势不标准,离得有点远。”
“对对对,我猜接下来老太太就要躺下来碰瓷了。”
“但是年轻人一直拿着手机录,应该问题不大。”
“不对,老太太没躺下,我靠她上手了,太刺激了。”
“哇塞,打起来了打起来了。”
我刚想再说点什么,突然脑袋瓜子一停,不对,这熟悉的捧哏感。
我一转头,就和一个长相陌生的女生对视上了,看着那眼神里熟悉的清澈的愚蠢感。